我上一份工作是朋友的姐姐介紹,職稱是工讀生,去年2012年,每個月的月薪為14000。
因為是一年一標,所以今年重設薪水,月薪為17000。
薪水領法都是公司統一匯到應徵我進去的同事戶頭,同事再領現金出來給我,所以我只能
算是同事聘用的工讀生。勞健保今年年初招標後,有請公司幫我投保勞健保,但是因為金
額扣的太多,保沒多久,我便請公司不要再幫我投保,所以離職時,是沒有勞健保身份的
。
上班不用打卡,我敢說我絕對沒有亂請假,九個月下來,請了兩天,其它的,因為小孩生
病需要看醫生,我帶小孩看完醫生也還是再趕回去做,對同事來說,應該沒有功勞也有苦
勞。
上個月因為事情越來越繁複,再加上任職九個月了,學不到任何工作上的重要事務(因為
同事藏私留一手),我永遠只能做簡單的文書(抄寫大量資料),便在六月二十一日口頭
提了離職,並做到六月二十八日,二十八日當天同事還很認真的問我,隔天週六要來加班
嗎?(我們是週休二日,加班並無加班費),我否絕了她。
後來七月九日,我小心翼翼的問她公司發薪水了嗎?可否十日去跟她領(有問過公司經理
了,公司經理已確定八日就發了六月份的薪水),但是她就是故意一直不跟我確定何時可
以過去跟她領薪的日期,直至我一直好聲好氣的回堵她的藉口,她才同意我只能七月三十
一日去找她領錢,還揚言不會給我全薪17000。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種人該怎麼對付她?可以用什麼法規條例去讓她快速的給我該得的薪
水?
因為這件事,搞的自己心情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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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一年一標,所以今年重設薪水,月薪為17000。
薪水領法都是公司統一匯到應徵我進去的同事戶頭,同事再領現金出來給我,所以我只能
算是同事聘用的工讀生。勞健保今年年初招標後,有請公司幫我投保勞健保,但是因為金
額扣的太多,保沒多久,我便請公司不要再幫我投保,所以離職時,是沒有勞健保身份的
。
上班不用打卡,我敢說我絕對沒有亂請假,九個月下來,請了兩天,其它的,因為小孩生
病需要看醫生,我帶小孩看完醫生也還是再趕回去做,對同事來說,應該沒有功勞也有苦
勞。
上個月因為事情越來越繁複,再加上任職九個月了,學不到任何工作上的重要事務(因為
同事藏私留一手),我永遠只能做簡單的文書(抄寫大量資料),便在六月二十一日口頭
提了離職,並做到六月二十八日,二十八日當天同事還很認真的問我,隔天週六要來加班
嗎?(我們是週休二日,加班並無加班費),我否絕了她。
後來七月九日,我小心翼翼的問她公司發薪水了嗎?可否十日去跟她領(有問過公司經理
了,公司經理已確定八日就發了六月份的薪水),但是她就是故意一直不跟我確定何時可
以過去跟她領薪的日期,直至我一直好聲好氣的回堵她的藉口,她才同意我只能七月三十
一日去找她領錢,還揚言不會給我全薪17000。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種人該怎麼對付她?可以用什麼法規條例去讓她快速的給我該得的薪
水?
因為這件事,搞的自己心情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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