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了,有些問題請教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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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接到老闆娘的電話
(總公司在台中,我在高雄上班)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現在工程量減少,業主也表明今年大概就是這樣
南區面臨虧損,所以要精簡人事
接到老闆娘打來的電話我大概就有個底了

想請教大家
1.老闆娘說我這一兩天把手頭上工作結束,交接給同事,然後就可以休息了
這個月薪水會算整個月給我,但是完全沒有提到遣散費的事情
我算了算,如果我上班到星期五,星期六跟下週的上班日加起來六天
(公司是雙週週休,所以這週六要上班)
剛好我的特休也剩下六天,那我是不是可以上班到星期五就好了?
還是要繼續上班到2月結束呢?

2.非自願性離職證明除了可以申請失業補助之外,還有其他補助可申請嗎?

3.我明天該打電話回台中問會計關於資遣費的事情嗎?

4.請問預告工時是什麼?看之前很多文章都有提到,但是不是很明白

5.資遣費怎麼算呢?(爬文有看到半個月,一個月)

爬了很多文,現在思緒很亂
雖然也沒有特別難過(早就有點預感了)
但畢竟是工作近兩年的地方,還是有點感情在
一時之間還要想以後的日子該怎麼規劃,要怎麼開口跟我父親說
唉...
好煩阿!
麻煩大家替我解答了,感謝(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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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09-02-22
資遣費做1年年可拿一個月(不足則按比例)
John avatarJohn2009-02-25
做一年是0.5個月資遣費
Harry avatarHarry2009-02-28
勞保舊制的是做1年拿1個月,新制是滿1年領0.5個月,不足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