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安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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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原本掛名的勞安人員離職了。
目前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看了一下。
我公司屬於第一類事業單位電子加工製造業。100以上-299人以下。
那要合乎法規,需要多少勞安人員啊?

因為目前只有一個主管掛名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已經發文到勞檢申請代理職務
。 徵人是要有乙勞嗎?或者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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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6-05-08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100-299 需甲業及乙員各一位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5-09
樓上說的沒錯~ 離職後依法要在三個月內補齊掛證人員
Dora avatarDora2016-05-14
在徵一個有乙勞資格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