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請問勞安問題! - 離職Enid · 2016-05-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因為公司原本掛名的勞安人員離職了。 目前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看了一下。 我公司屬於第一類事業單位電子加工製造業。100以上-299人以下。 那要合乎法規,需要多少勞安人員啊? 因為目前只有一個主管掛名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已經發文到勞檢申請代理職務 。 徵人是要有乙勞嗎?或者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就可以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離職All CommentsDonna2016-05-08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100-299 需甲業及乙員各一位Elizabeth2016-05-09樓上說的沒錯~ 離職後依法要在三個月內補齊掛證人員Dora2016-05-14在徵一個有乙勞資格就好Related Posts要接受調職繼續撐下去嗎?離職的原因想請問這樣簽訂的合約 是否違法?勞保投保工會請問一下大家是否有看過自己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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