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試用延長期間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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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在一家公司工作
三個月試用期滿後被說表現不如預期
所以試用期沒通過
可是主管同意試用延長一個月
不過因為一些因素
試用期延長到第四個月時我已對公司心灰意冷
因此打算離職
請問這樣我要依據勞基法十天前預告
還是可以提早離開呢?(因為還在試用期內)
還請各位前輩不吝解惑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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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3-23
照勞基法
Faithe avatarFaithe2020-03-24
直接丟離職單,他們應該也不會想留你啦
Kumar avatarKumar2020-03-26
你這種例子預不預告沒啥差,基本當天或隔天就掰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3-27
有試用期 一律不考慮
Necoo avatarNecoo2020-03-28
勞基法規定,沒有試用期
Tom avatarTom2020-04-01
別離職讓他資遣你 除資遣費叫他多給一筆錢 不然法院見
Ina avatarIna2020-04-05
叫他去法院說哪裡不適任
Olga avatarOlga2020-04-09
心灰意冷就直接提吧,要不要十天問主管,通常可以談
Hedy avatarHedy2020-04-12
我懂那種已不想多留的感覺,加油,你可以找到下一個
Joe avatarJoe2020-04-13
勞基法所謂的沒有試用期是指在這段期間內資遣也要給資
遣費,但公司內部觀察員工適不適任的試用期並沒有違法
,其實剛到職沒多久的資遣費也沒多少,真的想走就直接
提吧,公司通常不會留,會讓你當天過隔天走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4-13
既然法律沒試用期那就要說明依哪條法律資遣,如果是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4-14
工作不適任那公司有依勞基法規定做輔導嗎?或是證明
不適任的點, 又一個鍵盤律師
Ina avatarIna2020-04-16
自己說沒試用期規定 又說內部試用期資遣不違法
不矛盾嗎???
Zora avatarZora2020-04-17
同意xv大,對我來說,法律是工具,想怎麼用看個人
Gary avatarGary2020-04-19
勞基法沒試用期,資遣還是要給資遣費,但沒多少,也不
Eden avatarEden2020-04-23
要,那就提離職走人,簡單明快,個人選擇而已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4-27
F大說的等公司資遣都沒錯,原po可參考,回歸原po問題,
Ursula avatarUrsula2020-05-01
依勞基法要10天預告,但想提早走,跟公司談談看,加油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5-06
看來有人完全搞混了何謂「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件事,
再說明一次,所謂的沒有試用期的意思是就算在試用期內
資遣公司也不能規避資遣費,但不代表不能資遣員工,無
論試用期內還是外,公司都可以依勞基法第11條各款的規
定資遣員工
Carol avatarCarol2020-05-06
所以,試用期其實可以說是公司的內規性質,也就是公司
觀察需不需要資遣你的一段時間,而所謂的「試用期不過
」的法源依據就是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進行資遣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5-10
試用期不影響任何勞基法的適用性,他愛怎麼稱呼你們之間
的契約是他的事,勞基法一視同仁
Jacky avatarJacky2020-05-10
很多人好像搞不清楚「勞基法沒有試用期」跟「勞基法禁
止試用期」,還嘴人鍵盤律師勒,笑死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5-15
所以我說叫公司舉證"不能勝任"不然每間公司都用這理由
火人喔?? 看清楚啦
John avatarJohn2020-05-19
資方要怎麼稱呼是他家的事,要叫那三個月「奴隸期」也
可以
Freda avatarFreda2020-05-24
舉證不能勝任對公司有什麼困難,不要硬拗難看
Quanna avatarQuanna2020-05-28
上面各錯一半,有空去看看102年高院勞上字第100號
Oscar avatarOscar2020-05-30
1.我國是無規定試用期,不是不准試用期,2.勞委會試用期內
解僱走資遣那個是自行解釋,法院不一定認的 3.試用期對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5-31
此段期間資方、勞方皆屬正式任用前的對彼此適任磨合期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0-06-01
這段期間,對雇主裁量、舉證要求是很低的,基本上不適任就
可以請你走人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6-06
然後...不用資遣費
David avatarDavid2020-06-08
樓上講的有問題吧 你是說用11條還是12條?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6-11
大部分適用期不是任都是用11-5 是要給資遣費的喔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6-11
笑死 自己錯最大還說別人各錯一半 可憐
說舉證不困難的 自己說說看怎麼舉 而且不適任之前還要
教育訓練 解雇是最後必要手段 董?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06-11
適用期間舉證最簡單了....每天寫工作日誌 督導人員寫疏失
Freda avatarFreda2020-06-14
難的是過了試用期後還想用不適任為理由資遣
Delia avatarDelia2020-06-18
https://reurl.cc/rxg1gk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勞上字第100號民事判決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6-19
按照勞基法就好
Daniel avatarDaniel2020-06-24
自認可以挑戰高院的,可以去打啦,顆顆
Jacob avatarJacob2020-06-25
勞工沒有提前告知離職,導致雇主受到損害,雇主可
依據民法184條請求損害賠償。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6-28
不過,雇主要提出損害證據才行,如果不會有損害發
生,直接離職也沒差。
Rae avatarRae2020-07-01
跟你講那邊有石頭還要一腳踢上去,救不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7-04
看了那個判決我才明白為什麼司法不被信任
Rae avatarRae2020-07-06
等11-5資遣吧 拿張非自願離職好申請失業給付
Lily avatarLily2020-07-11
前半段認可雙方是勞雇關係 中間又說終止關係不需具備法定
事由 他們契約應該打得很特殊
Yedda avatarYedda2020-07-12
要舉反證判例也不少 台灣又不是判例法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7-14
這樣說好了啦 假設你幫資方打官司有100%把握贏嗎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7-15
那就找個支持你說法的高院判決來看看啊
Jacob avatarJacob2020-07-19
剛到任每天都是教育訓練到底是有什麼困難...
Noah avatarNoah2020-07-21
只看推文的話大概會以為台灣是什麼勞權先進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7-23
但是明明知道前例有人輸了,還在那邊慫恿版友去打,就為了3
天多的資遣費,是一天值一、兩萬?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07-24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09號
公司可以不給阿 但不給會被罰 那自己衡量哪個多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7-28
實務上走11-5資遣是很常見的,資遣費不用給多少,也沒
後續麻煩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7-31
試用期大部分都3個月,頂多延長1個月,資遣費少到不行
Elma avatarElma2020-07-31
別自己離職..真的不適用就讓公司資遣你~
Zanna avatarZanna2020-08-03
就算四個月資遣費也真的不多,依法該給 但找到新的工作也應
該是更急迫的事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8-07
三個月以上要十天啊 但這十天算爽的吧 領十天薪水
Faithe avatarFaithe2020-08-09
不如預期是指?
Tom avatarTom2020-08-14
不如預期這就主觀意識
Liam avatarLiam2020-08-19
直接跟主管說巴 這種說一堆理由塊陶阿
Tom avatarTom2020-08-21
資遣費就算只有幾百我也爽啦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8-24
呵,前公司等到我遞辭呈才發現,我已經做了三輪試用期
Delia avatarDelia2020-08-24
如果你之前工作有累積滿一年一定要拿 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Puput avatarPuput2020-08-25
不適任沒這麼好證明啦、還要經過法院判斷
Hardy avatarHardy2020-08-29
樓上錯了,現在實務基本上是給資方很大的裁量空間,也
就是老闆說不適任基本上就是不適任,除非有那種很極端
的案例,考績都滿分考試都100但你硬要說他不適任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8-31
試用期短短三個月,員工根本沒有什麼證據證明自己「適
任」,就是主管、老闆說的算
Adele avatarAdele2020-09-03
三個月的資遣費也沒多少吧…更別說失業補助
Agnes avatarAgnes2020-09-08
樓上,資遣費與失業補助的計算方式不同,不能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