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特休疑問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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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爬過文、問過人事,但仍然不解,所以想請問

各位專家,


如果於104年5月到職,106年3月離職,105年5月

開始有了4.6天特休,直至今年目前為止剩下7-4.6

天=2.4天的特休可用(目前已使用兩天),所以離

職前只剩0.4天可用嗎?到今年5月才會重新計算滿

兩年給10天嗎? 我們都是被安排銷特休的,原本2

月被安排銷一天,現因要離職了,人事說我剩的

0.4天(3.2hr)不夠請一天特休,建議我請事假或是三

月補足工時。覺得好像對又好像不對,如果不夠用

為什麼還沒提離職時就能排二月銷一天特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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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7-02-19
要看你公司是用週年還歷年制 算法不一樣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2-23
老師有說過離職前不要請假會被公司整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2-26
確實只剩0.4天可用 5月才會再給10天
Rae avatarRae2017-03-03
另外 請問你去年的那小數點0.6天是怎麼休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3-03
勞基法照實年制計算,105/5起給7天特休,要到106/5才會再給
所以你從進公司到離職就只有7天特休,扣除已放天數,就是你
的剩餘未休天數
Zanna avatarZanna2017-03-03
你工作未滿一年 新法上路你也只會有3天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3-06
看錯 你應有7+3 天 沒休完都換成錢
Joe avatarJoe2017-03-10
你別管公司算法 直接10- 你請的特休天數就對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3-13
樓上,樓主在105/5滿1年有7天假,新法在106/1月施行也是滿
1年7天,已不適用滿年3天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