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遭刁難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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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現在的公司工作已滿3個月,但未滿半年

由於該部門問題頗多,流動率甚高(1年內>>20人離職),做的一直不愉快

近日獲得了其他的工作機會,想於現在的公司離職,

並於4月24日以口頭及e-mail通知主管及人資提出離職~~

希望能於5月4日離職,以便5月7日至新公司報到

然而,主管以部門人少等理由...拒絕我於5月7日離開

要求我至少應待到5月14日,並完成交接,甚至有可能還要延期

而其交接要求,竟非要我整理好交接清單及檔案,

而是列出一堆實驗報告及技術手冊及新增事項要我完成

根據之前離職的同事所說,主管還會於報告中刻意刁難,並刻意不簽我的離職單

為此,我相當憂心如何至新的公司報到?

不知道是否一定要完成主管新交待的所有工作才能算交接完成?

可否於5月4日直接走人?

如果有人知道,可否提供一下相關資訊?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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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4-30
search~~~
Irma avatarIrma2012-05-02
請查勞基法
Zora avatarZora2012-05-05
不用跟他廢話了 濫公司不用留情面 走勞基法吧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5-08
滿三個月未滿一年,提前10天告知即可。(含假日)
Yedda avatarYedda2012-05-10
現在爛公司都玩這套是不是?請在mail發文並CC給自己
Mary avatarMary2012-05-15
本人以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滿3個月未滿1年預告期10天
之後什麼拉哩拉砸交接也請你做一份清單
Zora avatarZora2012-05-16
然後交接人你自己簽名影印留給自己,順便帶錄音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5-18
把你離職日期錄下去,若資方凹你交接
你就說我已經依照勞基法預告,你們這10天自己去找人
Emma avatarEmma2012-05-20
找不到人交接不干我的事情,若離職事後公司要告你
你就寄存證信函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5-24
好硬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5-26
感謝ase810308大大,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感激不盡~~
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我的問題~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5-26
最終就寄存證信給人事與主管,援用十天預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