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驚爆積欠2.5億加班費 員工哭訴:5年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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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驚爆積欠2.5億加班費 員工哭訴:5年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174511

聯合報 / 記者胡瑞玲

台灣高鐵公司自2007年通車起,未如實給予員工國定假日及超時工作加班費,積欠金額高
達5億,高鐵企業公會2014年成立後積極捍衛權益,北市勞動局也展開勞檢,直到2016年
高鐵公司才付清一半,迄今過了5年,仍有2.5億尚未付清,員工盼高鐵公司盡快償還,勞
動局則將於本月20日舉辦協調會。

高鐵企業公會爭取加班費多年,目前有逾1800名成員,近8成為「輪班制」,許多成員皆
未領到加班費,遭欠金額從萬元起跳,更有資深員工被欠40多萬。

經勞動局勞檢處查後發現,多數員工加班卻未領到加班費,依違法「勞基法」第24條開罰
高鐵15萬元;國定假日要求員工出勤沒給付加班費,依違法「勞基法」第37條開罰高鐵15
萬,並提出訴訟。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23日判決出爐,針對延長上班時間卻未給付加班費部分,因
被抽查的個案,表定出勤的上班日有請特休假,不須給加班費,因此撤銷勞動局訴訟。

對此,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多數員工均有加班領不到加班費問題,被抽檢的個案,是在
平日上班日請特休假,並非國定假日請假,不管是否有請特休,當天都應給付員工薪水,
因此理當獲得加班費,後續將繼續上訴。

但國定假日要求員工出勤卻沒給付加班費部分,高鐵公司雖稱員工的國定假日休假已有「
調移」,但法院認為,勞工並未同意國定假日遭調移且有出勤,高鐵公司應給付加班費,
判決勞動局勝訴。

「該還給勞工的加班費就該還」,高鐵企業公會理事長陳堯森指出,公會沒理由被打壓,
已過了5年,積欠的2.5億元應盡快償還,高鐵公司違法在先,不該模糊焦點,盼能重視勞
工權益,彼此20日靜心協商,並盼能盡快把加班費還給員工。

陳信瑜表示,鑒於勞資雙方權益,勞動局將於本月20日下午2時,邀請高鐵公司、高鐵企
業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出席,進行勞資協調會議,並請高鐵公司提出還款期限及方案
,盼能達到共識。

對此,高鐵公司回應,加班費爭議已於2016年初與高鐵企業工業完成協議書簽訂,並於同
年8月19日陸續發放一半的加班費,剩餘加班費將視行政訴訟最終判決結果,決議是否發
放;另,法院去年一審判決並非最終判決,針對遭指違法勞基法第37條部分,後續將提出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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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21-01-17
丸子
Una avatarUna2021-01-19
國營 ?民營?
Annie avatarAnnie2021-01-23
責任制啦
Iris avatarIris2021-01-26
有沒有感受到滿滿的責任價值,去跟你老闆說啊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01-30
民營就是爛,勞動部根本笑話
Eden avatarEden2021-02-02
你們要自立自強啊
Hardy avatarHardy2021-02-07
自己跟老闆講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2-11
疑???不是前些日子才加薪嗎?
Tom avatarTom2021-02-11
協議書都簽了
Susan avatarSusan2021-02-13
欠2.5億,重罰15萬,嘻嘻~
Una avatarUna2021-02-16
15萬XD
Leila avatarLeila2021-02-18
高鐵不是年輕人夢想企業前幾名嗎?
Una avatarUna2021-02-22
可憐吶。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2-23
該漲價就要漲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2-27
我還以為高鐵是彈性工時也
Rachel avatarRachel2021-03-03
高鐵不是有賺錢了嗎?還搞這一套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3-08
自己要跟老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