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代PO)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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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22-01-17T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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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今年應屆考取四等書記官的同學,備考期間受益於PTT及DCARD上的分享文章良多,因此提供自己在準備國考期間的小小心得,希望能夠幫助一些正在準備考試的人。

本人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原先準備方向以三等考試為主,但後來考量到希望在畢業當年即可就業,後轉向準備四等考試,另外,四等書記官的考科屬於法律系的基本科目,若是未來要繼續報考三等的考試已有一定基礎,也較好上手,因此選擇四等書記官的考試。


一、我的各科分數
國文 :57
民法概要:68
法學知識與英文:72
刑法概要:75
行政法概要:27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52
總成績:58.50分 (錄取標準:56.17)

二、我的準備方法跟各科書單

1.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
國文選擇題及法學知識以大量做考古題為準備方式,除司法四等的題目外,也可以參考同等級的考試題目,近幾年的大法官釋字及憲法增修條文的內容常成為考試題目,考前一定要仔細看過。

英文在做了兩年的考古題後,深知自己詞彙量不夠,因此拿出當初升大學考試的單字書惡補,前後看了大概兩三個月,後來再繼續做考古題時,有明顯感受到在作答時較順利。
公文除了背熟基本格式之外,至少要完整寫過一次,便能得到基本的分數。

2.民法概要
民法我上的是張台大的課,雖然在學期間民法的底子並不算太好,但張台大的課對於即使基礎不好的我,在適應了一段期間後,也能跟得上。張台大的上課講義精簡,卻內含許多重點,搭配上課筆記,並在課後好好複習,對於準備四等的考試已足夠。
看了考古題之後,發現民法選擇題偏向法條記憶,但民法法條眾多,經版上有推薦《民法概要測驗題一本通》一書,做完題目後,將偏記憶型的題目畫記在分科六法上,以便於後續複習。

3.刑法概要
刑法我上的是易台大的課,易台大上課自有一套邏輯體系,在刑總方面,以《刑法總則(圖說)》一書搭配架構圖及圖表,對於錯誤理論、參與理論等較難的篇章,也能輕鬆掌握。刑分部分,採爭點式的上課方式,在上完一輪課後,可對於刑法重要爭點有更深的了解。
申論題部分在寫完考古題後,發現有特定的篇章較常出題,寫完題目後,一定要再回去複習該章節。選擇題部分刑總較常考法條的記憶,考前要將法條仔細背熟;刑分則以易台大的上課講義為主要的準備方向。

4.行政法概要
行政法是所有科目裡在寫完題目當下最有把握的一科,成績卻不盡理想,但以下還是簡單分享一下。韓台大上課內容平易近人且架構非常清晰,清楚列出各單元的考點,並帶入歷屆考古題引導思考,每章節前的樹狀圖亦有益於快速複習,是眾老師裡面個人最喜歡的一位。

5.民事訴訟法概要
民訴我選擇的是許政大,對我而言,民訴是最頭痛的科目,但老師能用簡易的文字將複雜的理論仔細說明,上課的語速雖較慢,但配合做筆記的速度相當剛好,每堂課我習慣將上課內容寫在活頁紙上,正課上完之後,就有一本專屬於自己的民訴筆記,也便於之後複習用。
由於不擅於民訴解題,經版上有推薦《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基礎篇)》一書,讀完該書之後,對於民訴的思考解題有較順利,但去年該書未改版,不知道今年是否會有新的版次,需注意部分內容有修法。

6.刑事訴訟法概要
刑訴我上的是黎台大的課,黎台大將學說及實務的內容講解的非常清楚,也自有一套體系架構,雖然訴訟法在一開始上課的時候較難上手,但跟著老師上課的內容,課後再搭配《刑事訴訟法研析》複習,並整理筆記,一段期間之後,相信會有所進步的。
若是志在參加三等以上或研究所考試的人,相當推薦《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體系架構和黎台大上課的內容一致,對於上過黎台大正課的人相當好上手,但對於準備四等考試則稍嫌困難。

三、結語
我認為即使是沒有計畫讀研究所的人,也建議可以報考一到兩間研究所,若有認真準備研究所考試,到寒假時已經讀熟兩到三個科目,到七八月要考國考前,再讀剩下的科目,有較充裕的時間準備,不至於到後期在時間的安排上過於緊湊,也能提前體驗考場上的氣氛。

感謝準備考試期間一路上陪伴著我的好友、室友、男友、讀書會夥伴,還有最重要的家人,因為有你們的陪伴,伴隨著我走到了最後,衷心的感謝你們。備考期間有親友的陪伴,是在漫長準備期間裡的一大助力,要盡可能別讓自己單打獨鬥。

從小到大經歷了大大小小的考試,從未有一次考試有如此大的壓力,常常想著若是這一次沒有考上,是不是代表要再花一年的時間當全職考生,讓我好幾個夜晚輾轉難眠,因此,在備考期間一定要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適時紓解自己的壓力,感謝自己最終也撐了過來,最後,也最重要的就是,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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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22-01-17T09:23
推 恭喜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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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wig
at 2022-01-18T19:43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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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22-01-17T09:23
書記官很難再準備其他考試 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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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at 2022-01-18T19:43
行政法跟我一樣 最有把握可是分數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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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22-01-17T09:23
恭喜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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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22-01-18T19:43
恭喜上榜,畢業即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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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at 2022-01-17T09:23
恭喜上榜

減輕身障者不便 考選部修正放寬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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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22-01-17T19:40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039928 減輕身障者不便 考選部修正放寬診斷證明書效期 2022-01-17 16:49 聯合報 /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為降低身心障礙者之不便及經濟負擔,考選部修正放寬診斷證明書有效期限,應考人在提 供符合規定的診斷證明書並經審核 ...

因物權行為錯誤,買受人所應返還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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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ierra Rose
at 2022-01-17T19:04
謝謝大家的回覆,不過有個前提之前沒寫到。 因為在討論不當得利之前,該段落有先討論物權行為得否撤銷的問題。 有提到物權行為錯誤是因為表意人(出賣人)的過失,依民法88但書不得撤銷。 那麼既然不得撤銷,表示該物權行為仍有效,加上移轉登記,縱使與債權契約不一致, 但基於物權的無因性,不動產的所有權似乎就有效 ...

因物權行為錯誤,買受人所應返還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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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intina
at 2022-01-17T18:36
看了一下下面的回覆似乎都沒有回覆到問題... 在這邊簡單回覆一下 因為系爭情形屬於登記錯誤,當事人間並無移轉所有權之讓與合意,所以所有權尚未移轉(也就是所有權雖然外觀上經移轉登記,但實際上所有權並未發生變動),換言之,買受人此時所受之利益乃「登記名義」之利益,因此須依不當得利返還予出賣人的也是該登記之利益,以 ...

因物權行為錯誤,買受人所應返還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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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22-01-17T17:32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83年台上字第 190 號 民事 裁判日期:民國 83 年 01 月 28 日 要  旨: 既因錯誤而將非買賣標的土地移轉登記與買受人,縱然無法依錯誤之法理 撤銷意思表示。惟因錯誤造成之物權行為,買受人取得非買賣標的土地, 應認為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出賣人受有損害,自應返還其利益。 ...

110年司法四等執達員老魯心得文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22-01-17T06:31
板主代發 回憶迷惘殺戮多,往事情仇待如何,絹寫黑詩無限恨,夙興夜寐枉徒勞。 學歷不重要,就是個冥笑笑油老魯廢廢來的,雖然看到統計上執達榜首平均 是77分,看了瑟瑟發抖,實在丟醜,但希望有點助益,不想幫補叫冥師廣告 以下寫跟補死班(台語)、補叫冥師無關的部分 國文 45 申27(作文20 公文7)選擇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