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一下,目前有面試上新的工作

但是在職中,到職約半個月

是派遣的工作

合約其中一條寫離職需15天前報備

請問這條合理嗎?


再來是薪資要如何計算呢?

我有請1.5天事假

麻煩各位幫小弟解答了,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7-26
法律不是說 三個月內 想離直接走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7-28
他有給你簽約金 合約才有效 不然想走就可以直接走
事假問人事 除非你人事是板友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8-02
我記得一般試用期是簽定期契約,勞基法只規範不定期契
約的離職預告,所以和約是有效的
Jack avatarJack2015-08-04
一般轉正職後大部分都是不定期契約,除非你額外有簽合
約(有給簽約金)那就另當別論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8-07
所以我現在才15天 可以今天做完就走人囉?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8-09
你懷疑的話現在就去問你們公司的人事啊,現在還在上班時間
不是嗎? 真搞不懂現在的年輕人,你現在就在公司,不去問人事
反而上來問ptt,是以為ptt這邊的人是你公司的人事主管 ?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8-11
不然你就現在打電話去問勞工局,他們會給你正確的答案
Puput avatarPuput2015-08-13
當然不行 我前面不就寫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8-16
直接打去勞工局問不是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