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公司遇到一個問題
我們餐廳除了每個月的常駐pt(月排班12天)有加保整個月的勞保外
偶爾班排不出來時 會另外安排離職的pt來上個一兩天班
問題是這位每月支援一兩天班的同事主張她去勞保局問到 就算每個月只上一兩天也該保整個月的勞保 不然就必須繳國民年金
而我們公司對每月可能只來一兩天的PT採當日上班當日保的方式
而老闆們表示該員工說的部份跟他們以前了解到的方式有出入
有比較了解的大大可以為在下解釋一下嗎 謝謝
PS. 會計曾打去勞保局問 勞保局說當日上班當日保的方式只適用於可能有其他員工今日臨時不能來 找支援的當天來上班才適用當日上班當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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