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前後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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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機排版不好請見諒]

剛進公司的時候是正要實行一例一休的時候。

而公司原本就是隔週休六日的,也因為一例一休變成五天制,當時就媒體就在吵著說七天
假的問題。

但問過做比較久的同事,發現其實大家之前
都沒有休過那七天假,從來都沒有。

那到底當初沒有休那七天假的公司是不是就算是犯法呢?

但是因為當初七天假鬧得沸沸揚揚的,所以那一年是公司第一次休那七天假。還有一些加
班制度也是那個時候才比較明白。

有一陣子改革的時候,公司說之前假日加班費本來就已經是算雙倍(不包含本薪,加了本
薪算三倍),但公司都會希望是直接換休。

後來反而是星期天的加班費是本薪後再加一倍(因為月薪本來六日就有薪水),但好處是
上一小時算八小時,除了加班費還有得補休。


看到現在一例一休又要改了,認真覺得好難過。
如果說以前就有七天假,是不是等於以前勞工根本被騙了。

現在反而是假裝把你被騙的事再騙你一次,讓加班費變少,變得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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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7-11-10
從來都沒有休是正常的,因為之前就是拆掉拿去補週休二日。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11-13
所以像你們沒固定週休二日的,那7天就要有放假或加班費。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11-16
但是就是沒有放假也沒有加班費呢,之前甚至不知道原來是
有假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