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辭職了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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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10-05-31T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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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大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要說的是~

雇主一定要扣6% 沒有錯

但這6% 到底是 內含 還是外扣

這就是一個漏洞

政府規定是一定要扣6%

但沒有"硬性"規定 是你的薪水(假設22k) + 6% (等於你的薪水是 22k+22k*6%)

還是你的薪水22k 含6% (那就等於 你的薪水是 22k-22k*6%)

那6% 老闆是幫你提出去啦 他沒有不幫你提喔

除非你們有明確的說明 你的薪水不包含6%

不然老闆跟你打官司時

他會跟你說 是你自己沒搞清楚 報給你的薪水 就是含了6%

而不是 還沒加6%

這點我非常確定是可行而且沒有違反勞基法的

因為我前一家公司就是這樣 後來我離職時有去問勞保局

而勞保局有去查問我原公司時 原公司就說 當初跟我講好的薪水就是全部30k

而這全部 就是指30k 裡含了勞健保+6%+津貼

而我也答應了

我跟勞保局說 我之前的公司都是另外算的 所以我以為他們這樣是違法的

但勞保局就說 這6%是一定要提撥的沒有錯

但薪水的定義就是 "本薪+津貼+勞健保+6% +有的沒的"

他是有幫你提撥的 所以他沒有錯

我主要是要提醒大家

當雇主跟你說 22k 時 要多問問 這22k 到底是含了6% 才有22k

還是沒含6% 就22k





※ 引述《kittenkitten (草莓堅果)》之銘言:
: ※ 引述《biffer (重新開始)》之銘言:
: : 給大家一個觀念
: : 很多人以為6%一定是外扣 所以薪水應該是 本薪+勞健+其他津貼
: : 其實很多公司都會鑽一個露洞
: : 6%是可以內含的
: : 這就是看你怎麼和雇主談薪水
: : 所以可能是雇主和你說 "薪水是28000" 你就說ok
: : 然後小公司可能沒有offer 所以你領薪水才知道 28000還要扣勞健+6%
: : 如果你跟雇主在談薪水是就明確表示
: : "我是要實領 XX k 不含勞建保和6%"
: : 這樣才是比較有保障
: : 不過話說回來.....有時候小公司 你就算說了 等到發薪發現他還是扣了勞健保
: : 那要怎麼辦??
: : 我同學就是這樣 明明說好 "實領" 但還是扣了勞健保 (差了6~800)
: : 他跟會計說 會計請他直接跟老闆娘說
: : 真是超尷尬 只好摸摸鼻子就算了
: 不知道你的觀念是從哪裡來的,以下附上勞工保險條例跟全民健康保險法給你參考
: 薪水正確的計算方式是
: 實際領得薪水
: +自付勞健保(金額可以上相關單位查)
: +勞退自付額(可以不扣)
: +其他津貼
: -----------------------------------
: 名目薪資(通常跟老闆談的薪資)
: 在此說明你文章當中兩個錯誤的地方
: 1.雇主一定要幫你額外提撥6%勞退金,你可以選擇額外提撥6%的自付額
: 你文章當中提到的應該是自願提撥的部份,公司提撥的部份不能從薪水中扣除
: 2.你朋友的例子,應該是勞健保自付額,公司本來就不用付,也本來就會從薪資扣除
: 難道保險你不用付保險金嗎?
: 勞工保險條例
: 第 6 條
: (強制保險之被保險人)
: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
: 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 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
: 、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 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 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 四、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
: 私立學校之員工。
: 五、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 六、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 七、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 八、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十五
: 歲勞工亦適用之。
: 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 第 15 條
: (保險費之計算)
: 勞工保險保險費之負擔,依左列規定計算之:
: 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
: 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
: 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在省,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在直
: 轄市,由中央政府補助百分之五,直轄市政府補助百分之五;職業災
: 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 [全民健康保險法]
: 第 8 條  
: 被保險人分為下列六類:
: 一、第一類:
: (一) 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 (二) 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 (三) 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僱主之受僱者。
: (四) 僱主或自營業主。
: (五)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 第 27 條  
: 本保險保險費之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
: (一) 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
: 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但私立學校教職員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
: 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學校負擔百分之三十五,中央或直轄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補助百分之三十五。
: (二) 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
: 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在省,由中央政
: 府補助;在直轄市,由中央政府補助百分之五,直轄市政府補助百
: 分之五。

--



狠不下心 恨不了你

我只好傷害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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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0-06-01T08:57
勞退是按薪資的6%為僱主基本提撥,並不包含在"薪水"的一部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0-06-04T10:06
份,還有勞退的提撥對僱主是退休金費用,並不是薪資費用,不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0-06-07T14:12
要再理無良資方的術語了,除非自提,要不然還有自己付自已的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0-06-08T17:25
退休金的道理嗎!有公司敢把6%當福利,簡直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0-06-09T22:46
我的解釋部份如同樓上,你對於薪水的定義就是錯的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0-06-10T00:53
我覺得B大應該是誤會勞保局的意思了..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0-06-10T21:04
6%不能內含啦

對考績有疑問,可以跟主管談嗎?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0-05-31T20:52
又到了一年一度調薪的日子 我公司的考績制度分為優、甲、乙、丙、丁,每個等級調整薪水的幅度是有range的, 我過去的考績都很不錯,今年大概在甲, 但是最近卻發現跟我同等級的某同事,薪水加薪幅度高過我1%以上, 我去年工作的很辛苦,幫老闆做了不少計畫,所以當然是心裡有些怪怪的, 但我更害怕的是,是不是 ...

我該辭職嗎?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0-05-31T13:18
: 但是這份工作 在我工作五個月(98年10-99年2)除夕才領到薪水 : 這樣的壓力在我又過了三個月還沒領到薪水就爆發了 因為工作計畫有一些行政程序所以工作了五個月之後 才領到薪水... 現在雖然剩下一個月的生活費七八千 但是實際上我還有三個月的薪水還沒領 (3-5月) 應該六月七月 ...

薪水比空姐高!維修飛機月入20萬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0-05-31T11:04
現在什麼工作最夯,不是開飛機,而是修理飛機。過去修飛機的黑手、薪水只有3萬元,但是、現在兩岸和國際航班穩定成長,只要考到國際証照,薪水也可能一個月20萬,吸引不少年輕人、甚至,還有女性,也來當技師。 全神貫注在手上的鐵絲,魏技師小心仔細的把每個機件保險鎖緊,因為這個工作,悠關整個飛機的起降安全。 她是魏宏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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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0-05-31T01:32
曾經做過半年房屋仲介 後來在書店做了一年店員 仲介的保障底薪很高 四萬元對大學剛畢業的我來說 真的是一份很好的新水 但是每天八點半上班晚上十一點下班的生活 月休四天有的時候還會被禁假 因為業績沒有達到 這樣的工作苦撐了半年我選擇離開了 下一份工作當大學裡頭的書店店員 薪水只剩下當仲介的不到一半 還沒有勞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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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0-05-30T22:46
嗯...標題不知道怎麼下比較好? 不知道板上有人是待在這方面產業的工作嗎? (文有點長,不好意思^^and#34;) 今天早上接了通電話,是某A公司負責人打來簡單介紹他們公司andamp;詢問面試意願, (A公司我有投履歷,也確認她是公司負責人,在通話中也順便找了公司的官網及相關資料) 然後負責人就跟我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