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五月八日到職,年資五年三個月(育嬰假扣半年)
111年九月開始請育嬰假
112年三月一日復工第一天被告知要被資遣(就是今天)
公司說會給非自願離職書(因為我的位置請到人了)
前一年的年終沒給(因為育嬰假所以不給,不過沒有書面契約)
今天回去上班也沒有叫我打卡,下午口頭知會我要資遣,目前沒有簽任何文件
想請問什麼時候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書?資遣的薪資應該怎麼算?五年特休是15天他有需要算給我嗎?
休完育嬰想說要上班了,結果搞成這樣其實有點傻眼0.0
之前剛到職的時候說不用打下班卡,所以也沒有加班費
剛去的時候說薪資15000加全勤1000加獎金,我問他那勞保怎麼保?公司說:先保最低然後看之後的平均薪資
不過真的改成跟薪資差不多水平的原因是,有離職員工去投訴勞工局(兩次)
第一次被資遣,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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