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BUHgbm ]
作者: kiruma (吃薑母鴨的季節到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修法讓勞工加班賺錢? 綠委:薪水夠誰要加班?
時間: Mon Dec 11 09:50:32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日報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修法讓勞工加班賺錢? 綠委:薪水夠誰願意加班?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攸關放寬七休一、輪班間隔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上週一在立法院初審過關,進入一個月協商期。行政院日前也刊出廣告,稱有2成勞工因為一例一休加班費減少,其中有6成希望透過兼職加薪,替修法辯護。但《蘋果》近日專訪數位對修法仍有不同意見的民進黨立委,綠委劉建國就直言,如果薪水夠,誰願意加班?主要還是薪資結構問題。綠委吳玉琴也憂心忡忡表示,這種「窮忙、苦勞」是惡性循環。
對於行政院不斷稱勞工需要靠加班才能拿到更多薪水,吳玉琴也憂心忡忡表示,這種「窮忙、苦勞」是惡性循環,「賴清德院長應該做的,是強化大環境的經濟提升、讓企業加薪」,而非透過過勞賺錢。
綠委們也盼勞基法在協商時,能做出一些修正。綠委劉建國對加班工時挪移仍有疑慮,他質疑政府口頭勸導有用,「那是『謀摳零』」,那現在怎麼還有這麼多過勞、勞工沒領到加班費的問題?他說,1984年政府訂出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現在超過30年,是哪個產業突然需要調高加班工時?政府應講清楚,「這個產業忍了30年才受不了,也是很厲害」。
劉建國指出,如今要放寬加班工時挪移,每月最高可到54小時,表面上每3個月工時不變,但仍會面臨第一季逐月加班30、54、54小時,第二季若是54、54、30小時,別說是三個月超過138,到第四個月,加班工時甚至會高達216小時,「我很早就跟(勞動部長)林美珠說,不要再創造另一個台灣奇蹟」,但政府至今沒有任何措施補救。
綠委吳玉琴說,台灣勞資長期不對等,本次修法可能會讓月薪不到3萬、佔總數3成的最弱勢員工、青年族群和中老年二次就業者受到最大影響。吳玉琴說,她也針對草案提出修正動議,若放寬七休一、讓例假日移動,需要勞資協議,最多連續工作不能超過6天,她強調,「工作超過6天就是過勞、更不要說連續12天」,希望能讓放寬變成特例中的特例;至於休息日加班,她也主張由政院版的核實計算改為「做一給四、五小時以上核實計算」,否則勞工出勤、替代照顧都要成本,「修法應該要為勞工多加一些溫度」,在彈性以外,勞工安全更重要。
江永昌更強調,當初一例一休是要讓勞動者條件更好、解決台灣過勞問題,經過一年的實施,「加班時數、工時有下降,薪資有上升」,因此,「七休一、輪班間隔維持現行條文,就是最好的動議」。他質疑,護理業、客運業比較會需要例外的輪班狀況,「但這些人不就是我們先前修法要保護的對象?」
然而,對於綠委的意見,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說,委員個人提出修正動議,黨團都尊重,但現在出委員會的,包括政院版及黨團版的修正動議,才是經過大部份、大多數委員支持所提的修正動議,未來能不能再修正,需視協商的結果,不過黨團立場還是希望以修正動議及政院版為主。(符芳碩、黃信維/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71210/1256832/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去跟你老闆說啊,在那邊放話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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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ruma (吃薑母鴨的季節到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修法讓勞工加班賺錢? 綠委:薪水夠誰要加班?
時間: Mon Dec 11 09:50:32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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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讓勞工加班賺錢? 綠委:薪水夠誰願意加班?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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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放寬七休一、輪班間隔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上週一在立法院初審過關,進入一個月協商期。行政院日前也刊出廣告,稱有2成勞工因為一例一休加班費減少,其中有6成希望透過兼職加薪,替修法辯護。但《蘋果》近日專訪數位對修法仍有不同意見的民進黨立委,綠委劉建國就直言,如果薪水夠,誰願意加班?主要還是薪資結構問題。綠委吳玉琴也憂心忡忡表示,這種「窮忙、苦勞」是惡性循環。
對於行政院不斷稱勞工需要靠加班才能拿到更多薪水,吳玉琴也憂心忡忡表示,這種「窮忙、苦勞」是惡性循環,「賴清德院長應該做的,是強化大環境的經濟提升、讓企業加薪」,而非透過過勞賺錢。
綠委們也盼勞基法在協商時,能做出一些修正。綠委劉建國對加班工時挪移仍有疑慮,他質疑政府口頭勸導有用,「那是『謀摳零』」,那現在怎麼還有這麼多過勞、勞工沒領到加班費的問題?他說,1984年政府訂出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現在超過30年,是哪個產業突然需要調高加班工時?政府應講清楚,「這個產業忍了30年才受不了,也是很厲害」。
劉建國指出,如今要放寬加班工時挪移,每月最高可到54小時,表面上每3個月工時不變,但仍會面臨第一季逐月加班30、54、54小時,第二季若是54、54、30小時,別說是三個月超過138,到第四個月,加班工時甚至會高達216小時,「我很早就跟(勞動部長)林美珠說,不要再創造另一個台灣奇蹟」,但政府至今沒有任何措施補救。
綠委吳玉琴說,台灣勞資長期不對等,本次修法可能會讓月薪不到3萬、佔總數3成的最弱勢員工、青年族群和中老年二次就業者受到最大影響。吳玉琴說,她也針對草案提出修正動議,若放寬七休一、讓例假日移動,需要勞資協議,最多連續工作不能超過6天,她強調,「工作超過6天就是過勞、更不要說連續12天」,希望能讓放寬變成特例中的特例;至於休息日加班,她也主張由政院版的核實計算改為「做一給四、五小時以上核實計算」,否則勞工出勤、替代照顧都要成本,「修法應該要為勞工多加一些溫度」,在彈性以外,勞工安全更重要。
江永昌更強調,當初一例一休是要讓勞動者條件更好、解決台灣過勞問題,經過一年的實施,「加班時數、工時有下降,薪資有上升」,因此,「七休一、輪班間隔維持現行條文,就是最好的動議」。他質疑,護理業、客運業比較會需要例外的輪班狀況,「但這些人不就是我們先前修法要保護的對象?」
然而,對於綠委的意見,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說,委員個人提出修正動議,黨團都尊重,但現在出委員會的,包括政院版及黨團版的修正動議,才是經過大部份、大多數委員支持所提的修正動議,未來能不能再修正,需視協商的結果,不過黨團立場還是希望以修正動議及政院版為主。(符芳碩、黃信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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