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換工作
職務ㄧ到五 工時8小 最近要求每週六都要去加班
每個月可再選兩個禮拜一休假(主管怕太累)
但公司要求另外放的兩個禮拜一要用請假的方式
其他同事都是用平常加班累的時數去扣
但剛到職沒有時說可抵
同事要我前天上班的禮拜六申請加班轉補休
時數來底禮拜一的事假
請問這樣合理嗎? 禮拜六不是有倍薪時數這樣補會吃虧嗎?
還是直接請事假就好呢?(如果沒有全勤獎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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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ㄧ到五 工時8小 最近要求每週六都要去加班
每個月可再選兩個禮拜一休假(主管怕太累)
但公司要求另外放的兩個禮拜一要用請假的方式
其他同事都是用平常加班累的時數去扣
但剛到職沒有時說可抵
同事要我前天上班的禮拜六申請加班轉補休
時數來底禮拜一的事假
請問這樣合理嗎? 禮拜六不是有倍薪時數這樣補會吃虧嗎?
還是直接請事假就好呢?(如果沒有全勤獎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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