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換工作,
舊的工作老闆在6/27把健保轉出,新工作7/1加入健保~
於是中間就產生了3天的空窗期,
結果今日收到健保局的來函"中斷投保保費繳款單"
裡面的繳款金額是657元,打電話去問前老闆以及健保局,
老闆說他都是轉帳扣繳的,應該是有繳納,且以前都沒發生過這種問題
健保局說,健保都是按月計算,所以6/27退保的話,
會變成6月份的保費不會跟雇主收取...
真的是這樣嗎??健保局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假設我工作扣的健保費一個月是4百多~
那我月底(如果8月29號離職轉出)然後待業中的話
8月份這一整個月的健保費雇主就不用繳?
我就變成第六類保險人自費6百多塊錢的??
>"< 煩請解惑!!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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