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養傷休息還是開始找下一份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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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被上頭通知 試用期內表現不適用

其實聽到時 並不意外 自己也有想過這工作跟自己

好像不是那麼適合

但是學到很多東西 工作環境算不錯 所以想說

最少也先待一年

前陣子車禍 骨折 也硬是去上班

上頭表示 我可以開始去找別份工作 安排面試

有需求可以提出調班 或是說明離職日期

我是想說把這個月做完 有個結束

且我這個時間馬上離職 感覺會給其他人造成麻煩(ex:排班

想說我是要現在就開始開履歷嗎 還是這個月做完後 先去復健

讓自己好好休養 然後順便進修一下

主要是之前待業期 想起來有點害怕

怕休息過後就要再正式進入待業

還是邊休息邊找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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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4-13
沒有經濟負擔的話 先把傷養好
也要看你找工作的速度..
Puput avatarPuput2013-04-14
我個人會傾向"給自己休息一個月"
但我要找的工作職缺很多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4-18
如果你月鑫三萬,請知道你休息一個月的成本就是三萬..
Elma avatarElma2013-04-23
每個月加薪兩千也要15個月才補得回休息的金錢損失喔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4-27
不知道樓上在比喻啥.... 人家是療傷 不是在家看電視 = =
Susan avatarSusan2013-04-29
這樣算被開除嗎?還是要自己提離職阿?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5-02
如果是被開無法勝任工作而被開除好像可以領失業幾付
如果是自己提離職的話 就捨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