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法增資的效力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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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複習的時候發現這題

設有甲乙丙三家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資增,未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乙公司增資,未將章
程已規定之股份總額全數發行,丙公司增資後,未辦理變更登記,該三家公司之增資,依
法是否有效?或絕對無效?試論斷之,並述其理由〈65年司法官〉


我找不到答案耶 我知道實務上有董事會違法發行新股之效力的爭議
但好像沒看到這種題型的 能不能請大家簡單提點下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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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10-30
這題65年,要按現行公司法解。甲無效;乙題意不清
Ina avatarIna2016-10-30
丙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乙不清→股份總額得分次發行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1-04
非常謝謝你 請問有比較具體的規定嗎?還是照法理推?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1-07
晚上看到原po的文才發現我也不會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1-12
我是按法理,不過甲股東會未經決議→不成立,根本無增資
Mia avatarMia2016-11-16
哦~終於有人回我了!感謝大大 我來研究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