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研究助理年終問題 - 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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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某公家機關擔任研究助理

今年開始決定以人力派遣方式續約
但是卡在中央經費在3月才核撥
機關內的人力招標也有點延遲
因此正式與人力公司的派遣合約是簽3-12月
1-2月是與公家機關簽訂臨時人力工作合約
1-2月薪資由公務預算先預借支付
待中央經費3月下來後再由轉正歸還機關1-2月的薪資


人力委外需要支付一筆管理費
因此最近在算年終的時候
人力公司便只能算3-12月的年終
因為1-2月並不由人力公司管理,會計認為不應支付他們管理費
然後1-2月的年終就另外寫憑證核銷


憑證送出去後,會計的意見
表示1-2月與3-12月的合約為分開簽訂
並不應該支付我們1-2月的年終
因為年終的定義為到年底仍在職
他們認為1-2月合約已經終止


不管是1-2月預借後轉正或3-12月的薪資都是同一個經費來源
詢問過給錢的中央機關
他們表示全權由地方機關認定
目前經費也都足夠支付全額的年終


想請問是否因為簽訂兩份不同的合約
而使1-2月的工作時間無法納入年終計算範圍
我們有翻過1-2月簽訂的合約
裡面有寫到年終依照公務人員給付條件給予
但會計好像還是不認同


因為薪資核銷是我在用的
被會計的意見煩惱的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如果1-2月不算入年終計算時間
那在明年還是人力派遣與中央經費3月才核撥的情形下
應該還是會碰到這樣的問題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解惑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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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3-01-02
會計最大。最好主管去跟會計談。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是跟派
Yuri avatarYuri2013-01-04
遣公司訂的招標契約中明定要給多少年終,繞過這種爭議。
有利可圖他們就會自己吸收了,不用管他們有沒有管理費。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1-08
有遇過賠本也做的,因為要累積優良廠商去其他機關投標。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1-11
以前北市勞工局勞退人員有聽過類似的問題,有認識可以問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1-14
問看。中央撥款慢、中央撥款不慢會計給很慢這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