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是這樣的,
目前我在南部一間連鎖補習班工作,
面試的時候,拿出一張表格說公司的薪資透明,
剛進公司起薪就是25000(再扣勞健保)
到職第一天人資就給我一張「錄取通知書暨報到通知書」
要我簽名,我看到的時候覺得有問題,
上面寫的是錄用起,底薪+職務津貼每月共計25000元整,內含3000全勤。
所以當天晚上有私下寫信問人資,
薪資的問題,人資的意思是我剛到職(也就是試用的意思)
所以這樣的薪資是沒有問題。
結果月底發薪前收到人資寄來的薪資條,
我更覺得悲劇發生了。
上面的薪資條是寫著
18000(底薪)+4000(職務津貼)+3000(全勤)-576(勞健保)......
也因為今年轉職並沒有很順利,所以就想說還是先一邊做一邊找工作。
但越做問題越多,現在非常想趕快離開。
問題來了,
我其實九月24日有先用Line跟店長提離職,
因為不是很正式,25日有親自跟主管說確定要離職,
當下是說要找新人替補還需要時間請我先緩一緩。
但這樣我無法去找新工作跟面試,
今天我就正式的跟主管押日期說要離職。
但因為第一天簽署的「錄取通知書暨報到通知書」中,
第五條寫著乙方(我)同意30日前告知離職日,甲方會找交接的人,
乙方若提出期間無故不到職使甲方營運出現危機或損失,
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全部勞務薪資。
順帶一提...
月休五日/上班時間為9個小時(但責任制)
所以我常常快晚上11點才離開公司...
請問這個到職書是有效力的嗎?
我一定要再做滿一個月才能離開嗎?
我有簽名,公司也有蓋章。
T___T我知道錯了,應該一開始就閃人的...TTTTTTT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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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在南部一間連鎖補習班工作,
面試的時候,拿出一張表格說公司的薪資透明,
剛進公司起薪就是25000(再扣勞健保)
到職第一天人資就給我一張「錄取通知書暨報到通知書」
要我簽名,我看到的時候覺得有問題,
上面寫的是錄用起,底薪+職務津貼每月共計25000元整,內含3000全勤。
所以當天晚上有私下寫信問人資,
薪資的問題,人資的意思是我剛到職(也就是試用的意思)
所以這樣的薪資是沒有問題。
結果月底發薪前收到人資寄來的薪資條,
我更覺得悲劇發生了。
上面的薪資條是寫著
18000(底薪)+4000(職務津貼)+3000(全勤)-576(勞健保)......
也因為今年轉職並沒有很順利,所以就想說還是先一邊做一邊找工作。
但越做問題越多,現在非常想趕快離開。
問題來了,
我其實九月24日有先用Line跟店長提離職,
因為不是很正式,25日有親自跟主管說確定要離職,
當下是說要找新人替補還需要時間請我先緩一緩。
但這樣我無法去找新工作跟面試,
今天我就正式的跟主管押日期說要離職。
但因為第一天簽署的「錄取通知書暨報到通知書」中,
第五條寫著乙方(我)同意30日前告知離職日,甲方會找交接的人,
乙方若提出期間無故不到職使甲方營運出現危機或損失,
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全部勞務薪資。
順帶一提...
月休五日/上班時間為9個小時(但責任制)
所以我常常快晚上11點才離開公司...
請問這個到職書是有效力的嗎?
我一定要再做滿一個月才能離開嗎?
我有簽名,公司也有蓋章。
T___T我知道錯了,應該一開始就閃人的...TTTTTTT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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