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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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po即將離職

但因為現在還有3天的喪假還沒請完

我打算跟現任的公司說到3/12(三)

但新公司3/10(一)就要報到了

如果說我跟原公司說3/10-12 三天都請喪假

3/12在幫我轉出勞健保

之後跟新公司說因為原公司還有假沒請完~請他們3/13開始在幫我保勞健保

這樣法律上來說是合理的嗎? 也就是在新公司上班~但是前幾天還是在舊公司保勞健保


另外想請問~若是剩下的三天喪假原公司不讓你請完,叫你3/7(五)就走人

是否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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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4-02-22
假算成薪水?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2-25
S大的意思是說那個星期的六.日無法領到薪水了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3-01
勞保重複不會怎麼樣,健保新公司會加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3-05
所以可以跟原公司說3/12離職日應該是合理的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3-10
到職當日就要加保喔,不然你出事情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