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大家一個問題
offer時候下面有一行備註
試用期(3個月內)內離職需前30日內提出申請
有簽署勞動契約
之前的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
離職造勞基法的規定走
想請問新公司如果我到職內10天不適應需要提離職
沒有滿30天前是否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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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3個月內)內離職需前30日內提出申請
有簽署勞動契約
之前的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
離職造勞基法的規定走
想請問新公司如果我到職內10天不適應需要提離職
沒有滿30天前是否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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