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聞從沒說過要動單週40工時
例假日本來就不能出勤
休息日勞工是可以配合加班的 要給加班費
每天上班時數不超過12小時(扣休息時間後)
每月加班不超過46小時 該給加班費(以全薪計)有給 合法
加班32小時有給加班費 當然不違法
不太清楚你覺得哪裡不妥
※ 引述《a0a000000000 (...)》之銘言:
: 一例:一定要休
: 一休:需配合加班
: 每週工時:40調為48
: 例題:
: 每天上班12小時,午休1小時,每兩小時休息15分鐘,晚餐半小時
: 雖早八晚八,但一天實際工時10小時
: 蔡政府修法,每周實際加班:2小時 (10*5-48)
: 馬政府時期,每周實際加班:10小時 (10*5-40)
: 月休八天,每周必休一天,每月實際加班8小時
: 月薪:20080+8小時加班 約21000
: 蔡英文把每月32小時加班變成正常班
: 不用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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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日本來就不能出勤
休息日勞工是可以配合加班的 要給加班費
每天上班時數不超過12小時(扣休息時間後)
每月加班不超過46小時 該給加班費(以全薪計)有給 合法
加班32小時有給加班費 當然不違法
不太清楚你覺得哪裡不妥
※ 引述《a0a000000000 (...)》之銘言:
: 一例:一定要休
: 一休:需配合加班
: 每週工時:40調為48
: 例題:
: 每天上班12小時,午休1小時,每兩小時休息15分鐘,晚餐半小時
: 雖早八晚八,但一天實際工時10小時
: 蔡政府修法,每周實際加班:2小時 (10*5-48)
: 馬政府時期,每周實際加班:10小時 (10*5-40)
: 月休八天,每周必休一天,每月實際加班8小時
: 月薪:20080+8小時加班 約21000
: 蔡英文把每月32小時加班變成正常班
: 不用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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