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該選擇調解人還是委員會?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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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你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時,是選擇調解人,還是調解委員會?

因為被公司惡意解聘,我去高雄市勞工局申請調解,
申訴公司解聘動作非法,要求對方必須給我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結果填單時,承辦人員說選擇調解人處理比較快,調解委員會比較慢
一直暗示我最好選擇調解人
我覺得光靠一個委員的判斷太武斷,感覺用委員會比較保險,所以選擇調解委員會
結果剛剛勞工局又打電話來,
說委員會時間太忙,會拖到四月底才能開會,問我要不要改調解人
給我感覺勞工局好像就是嫌調解委員會太麻煩,用調解人他們比較省事
想請問大家,調解委員會難道沒一個工作時效嗎?例如申請後幾天內一定要召開之類的
另外想問有申訴成功的人,是調解人還是調解委員會的勝算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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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4-03
委員會會比較麻煩 不過資方跟勞方會有各一人員代表
前者人的話 雖然約7-10天會收到通知 但會只有一人主持
Erin avatarErin2017-04-05
他們不會強迫你一定要選最快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4-09
兩者差不多,完全看你的運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4-13
選調解人確實快一點 約20天就會通知調解,如果你有懂法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4-17
律的朋友那就選這個,如果沒有的話還是選委員會,還有申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4-20
訴一定成功 但調解未必,我最近也是碰到類似案件,在打官
Una avatarUna2017-04-21
司了,可以私信給我聊比較快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4-22
漢翔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4-26
理論上委員會會比較有保障,但在高雄真的沒差,都是運氣,我
也被委員婊過。
Andy avatarAndy2017-04-29
推薦委員會 獨立調解人要看運氣(我就運氣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