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某公司兼職夜間工作三個月後離職,但最後一個月薪水,公司以未完成離職手續
為由,連續曠職扣除一個月薪資處理。小弟認為薪資方面頗有爭議,便打電話詢問勞保
局、勞工局、勞委會等相關法令及申訴管道方式。
其後,小弟以電話告知該公司盡速作合理處理,或請勞保局出面協調,該公司態度極差
表明會請律師處理此案。
約莫30分鐘後,該公司老闆來電,表明不認識我,並非該公司員工,並帶些許恐嚇語
氣,試圖打消我申訴的意念。
ps:面試時公司要求簽放棄勞健保加保契約書,經詢問勞保局法令後證實為違法可舉發
請問各位鄉民
若是你們會堅持提告,還是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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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由,連續曠職扣除一個月薪資處理。小弟認為薪資方面頗有爭議,便打電話詢問勞保
局、勞工局、勞委會等相關法令及申訴管道方式。
其後,小弟以電話告知該公司盡速作合理處理,或請勞保局出面協調,該公司態度極差
表明會請律師處理此案。
約莫30分鐘後,該公司老闆來電,表明不認識我,並非該公司員工,並帶些許恐嚇語
氣,試圖打消我申訴的意念。
ps:面試時公司要求簽放棄勞健保加保契約書,經詢問勞保局法令後證實為違法可舉發
請問各位鄉民
若是你們會堅持提告,還是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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