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跟大家請問一下,近期面試一間台中市貿易公司,英文總經理秘書一職,
大部份的職務是要翻譯國外文件與外國書信,有時要即席翻譯等,其他時間才是做秘
書工作,週休2日,但薪水是25k,不知道大家覺得薪水這樣是否合理?
因原po也屬新鮮人,曾任職廣告公司擔任業務企劃,國立英文系畢業多益九百多,因為自
己資歷也不深不知道是不是行情就是這樣?
另外,昨天去面試這家貿易公司的時候,主管問我何時能上班,當下沒想太多就跟他說下週一
可以上班,主管有請我明天再去面試一次,但現在很懊惱,因為下週一還想去另一家律師事務所面試,主管有請我明天
面試,請問我明天要跟他說什麼理由比較好呢?煩請大家給意見,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