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查了勞基法
發現如果員工無故曠職三天
公司可以直接解雇員工不需給付資遣費等
然後禮拜一走的時候也沒填甚麼離職單
算一算要去找老闆的那天禮拜四中午前算第三天
(因為我的卡是打到中午)
很怕公司會用這件事反咬我
所以儘管會計有跟我說老闆十點才會到
但一大早不到九點我就跑去公司打卡(有點蠢)
因為還要等很久
所以同事請我到附近等
來了會通知我
我就到附近的便利商店
開始我的漫長等待.....
從九點開始
十點多左右
等不到電話
我打電話回公司
另個同事接的
說老闆還沒到公司
到了會再請會計跟我說
然後十一點過去了
我開始在想萬一真的必須上調解會...
我可能要有所準備
在這邊再提醒大家
萬一很不幸的你們也遇到這種事
書面證據很重要啊!
因為我們都是用電話聯絡
無法證明我們之間的關係
所以我在便利商店寫e-mail請公司開立證明書等
接著十二點過去了
打電話跟朋友求救
朋友開始幫我想辦法
因為真的很想和平的解決這件事
我列印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把該填的資料填一填
也寫了留言跟老闆說明
希望他不要擔心對公司的影響
也不想造成他的不便
所以我資料也都填好了
他只要簽屬就好了
也怕他沒收到
所以請他收到回覆我
最後在十二點半
仍等不到電話的情況下
把準備的東西拿去公司請同事轉交
結果......
老闆根本已經到了!!!!!!
而且在休息
我覺得自己好像笨蛋被別人耍> <
但是我還是請輪值的同事轉交資料給老闆
也不好打擾老闆休息
同事說我怎沒回家
我家很遠啊.....
我後來還覺得尷尬
自己笑笑地開玩笑問同事說
會不會覺得我很難搞
同事冷冷地回說是還好啦
只是沒遇過這種的
總之從頭到尾我顯得愚蠢
而且到底為什麼沒人願意通知我 T^T
我等的時間都可以看兩場電影了....
心情超差的
下午會計打電話來
(終於主動打來了)
他說老闆表示不會簽屬那份文件
因為他覺得我還在訓練階段而且才上班幾天
所以他不會簽....
這可以是你說不想簽就可以不簽的嗎?!
事實最後的最後會得到驗證
是可以的.....
即使法條規定
但是慣老闆也知道你拿他們沒辦法.....
其實我到後來有表示
如果是覺得沒必要給資遣費
我可以不拿
重點是非自願離職證明
現在工作真的不好找
政府這個措施我覺得很好
可以多少實際的幫助到勞工
老闆的簽屬不但對公司無不良影響
還可以幫助政府這項措施推廣到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公司既不用負擔費用
而且我是真的被資遣啊!!> <
我真的不明白為何老闆鐵了心的不想理我
既然這樣
只好調解會見了
------------屢戰屢敗 但是國父革命十一才成功啊! 我也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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