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在台灣這樣的做法是常見的嗎?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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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Win7 (WIN 7再戰10年)》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AUgYlh ]
: 作者: LoveWin7 (WIN 7再戰10年)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問卦] 外商在台灣這樣的做法是常見的嗎?
: 時間: Sat Jul 13 22:28:48 2019
: A公司:政府機關
: B公司:委外合作的外商
: C公司:雖然是人力公司,但是跟B公司其實是同一個母公司
: A公司因為一個專案想找人進來A公司幫忙,所以A公司就開始徵才,然後面試
: 並且A公司的人告知錄取的人,B公司會跟你做一個形式上的面試
: 結果錄取的人並不是接到B公司打電話來,而是C公司打電話來,並說明
: 錄取的人所拿到的薪資,保勞健保,都是C公司負責
: 請問B公司(外商)這樣的做法是違反勞基法第17-1條嗎??
: 既然是B公司派駐人員去A公司上班,偶爾還要回B公司幫忙,那為什麼B公司還要把
: 勞健保、薪資交給C公司(人力公司)負責呢?
這就是派遣。

A公司:B公司的客戶
B公司:用人的公司,去上班的地點
C公司:人力公司,是聘用你發薪水保勞保的公司。

你這狀況就是就是B接下了A的案子,

需要一個專人去服務A,

所以透過C找了一個派遣來上班。

所以你是聽B公司的命令,但由C公司發薪水保障你工作福利。


但因為大家都不喜歡派遣,

所以有些B公司要安撫派遣工,

都會故意說很簡單,比方說什麼福利都比照正式員工,

只是三個月要和派遣C公司簽一次約。也有半年一年簽的。


這些派遣工拿到的福利,很多是B公司正職繳的福利金中撥出來的。

因為C公司一般不會要繳福利金,既然沒繳福利金,哪來的福利。

反正因為你是三個月一簽,期滿了不簽約也可以要你走人。

企業節省人力的方式之一。



至於你後來補充的那個工程公司的職缺,

若由用人公司聘用的話就不是派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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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9-07-18
所以基本上後面那種缺比較好,是這個意思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7-18
由A單位聘用為正式員工就沒有簽約問題
Kyle avatarKyle2019-07-23
我有朋友被公司派去B公司支援,做到最後被B公司挖走XD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7-27
別人講有罪沒罪根本不準 全看法官 https://bit.ly/2JzLnl3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7-28
不一定喔 你還是要繳福利金給派遣公司,但是這就要看你的僱
用公司要不要多給你福利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7-30
反正不要做派遣就是了,除非實際工作的公司名氣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