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如果權益跟當初進公司不同該如何處理? - 面試George · 2015-06-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是這樣的,我的公司在面試時後,提到關於休假制度是試用期3個月過後, 滿一個月就有半天的休假。今天人事突然發公告,如果沒有做滿一年,之 前所休的假,要被扣薪扣回來。請問這樣合理嗎? 大家進公司時候得到的資訊, 在就職後突然發公告修改,還要大家簽名以示認同..... 有任何法條規範嗎? 謝謝 -- 面試All CommentsIda2015-06-27收回假可以(因為優於勞基),溯及既往扣薪不可(違法)Noah2015-06-30去勇敢跟上面爭取,不然就離職Liam2015-07-02所以如果離職被扣薪,可以告公司嗎?Yuri2015-07-02你這種算是特休預給制 如果未滿一年離職之前休的印象中是可以扣回來的Queena2015-07-03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才有,所以你站不住腳Caroline2015-07-05如果你是特休 勞基法確實規定滿一年有七天~問題就在你休的是不是特休樓Valerie2015-07-09沒有 你站不住腳。 除了離職一條路=而已Puput2015-07-11扣薪的部分 要看他怎麼扣 比如你做不滿30天 只給你15天的錢是合理的(就是你做了十五天的狀況下xd)Related Posts關於新x百貨專櫃換職的事...商之器公司業務人員待遇DHL MT & 404科技德翔海運 燃油採購/專員面試官的態度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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