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在某一甜點櫃上工作,最近我到104投了履歷到新x百貨的超市,也面試過了!
超市的組長甚至到櫃上跟我說,沒意外的話會錄取我。
但是~~~~~~~~~~~~~
她說因為我在櫃上是正職員工,樓管怕廠商會覺得公司挖角導致我離職,所以有不成文的
規定說,要離開新x百貨(我待的那個分店)3個月,之後才能再回來這工作!
我覺得今天我若是跳槽到另一間同性質的櫃,那他們有這樣的疑慮,我沒話講。
但我要去的是超市,是新x百貨旗下的部門,工作上完全不同性質,實在不懂為何會有這
樣的疑慮!
今天還有一個樓管跟我說,就算我到樓上做其他工作(其他性質的產業專櫃)也不可以!
ㄧ定要3個月後。
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嗎?我真的非常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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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組長甚至到櫃上跟我說,沒意外的話會錄取我。
但是~~~~~~~~~~~~~
她說因為我在櫃上是正職員工,樓管怕廠商會覺得公司挖角導致我離職,所以有不成文的
規定說,要離開新x百貨(我待的那個分店)3個月,之後才能再回來這工作!
我覺得今天我若是跳槽到另一間同性質的櫃,那他們有這樣的疑慮,我沒話講。
但我要去的是超市,是新x百貨旗下的部門,工作上完全不同性質,實在不懂為何會有這
樣的疑慮!
今天還有一個樓管跟我說,就算我到樓上做其他工作(其他性質的產業專櫃)也不可以!
ㄧ定要3個月後。
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嗎?我真的非常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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