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前一份公司要寫母公司還是新創的名字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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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前一份工作是上櫃的科技公司 還算小有名氣

進去的時候是進母公司 OFFER或是網路上都還有相關(如網頁職缺是屬名母公司

不過後來部門獨立成新創的公司 但名號只是掛顧問公司 與國外公司合資

前陣子經營不善或是合作方針意見相左 最後部門以收尾結束

資遣証明上是註明公司歇業

現在要找新工作 我可以把上一份工作直接掛上母公司的名號嗎?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但比起倒掉沒聽過的名稱 會不會比較好呢?

就算對方想要查證 也一定是聯絡到母公司的HR

想要在履歷上增加一點小機會 希望跟大家做個討論或是能給點意見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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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2-22
實話應該是新創公司吧
Una avatarUna2016-02-26
不會兩個都寫? 你都說是獨立出去的新創公司了 就是待過
兩個公司囉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2-29
既然離職是因為公司歇業 那你只寫母公司要怎麼回答?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3-03
可括號註明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3-06
括號註明 面試再解釋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3-08
你們部門全部都被資遣嗎,沒有任何一個人調部門嗎,覺得
照二樓寫的很好啊
Zora avatarZora2016-03-11
建議寫同一個公司 面試的時候解釋就好 但沒人會特別在意
Emily avatarEmily2016-03-14
我都寫XX集團 -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