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前一份工作是上櫃的科技公司 還算小有名氣
進去的時候是進母公司 OFFER或是網路上都還有相關(如網頁職缺是屬名母公司
不過後來部門獨立成新創的公司 但名號只是掛顧問公司 與國外公司合資
前陣子經營不善或是合作方針意見相左 最後部門以收尾結束
資遣証明上是註明公司歇業
現在要找新工作 我可以把上一份工作直接掛上母公司的名號嗎?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但比起倒掉沒聽過的名稱 會不會比較好呢?
就算對方想要查證 也一定是聯絡到母公司的HR
想要在履歷上增加一點小機會 希望跟大家做個討論或是能給點意見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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