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履歷有關短期經歷的寫法 - 履歷Oliver · 2018-04-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目前任職於一家為在海外的台商企業,然而目前工作內容跟當初應徵時談的不一樣及其他 事情而提辭職。 因為之後想找的工作所需語言跟目前這家台商企業所在地相同,加上在這間公司只待了約 兩個月的時間。 因此想請教大家,在履歷中,這段經歷大家會怎麼提呢?誠實告知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說法 呢? -- 履歷All CommentsSierra Rose2018-04-25不提啊Catherine2018-04-27兩個月直接忽略不寫Jake2018-05-02兩個月等於負Ivy2018-05-02就說阿,頂多沒幫助Jacob2018-05-03工作內容與應徵不符是公司問題,會拿這種問題來釘應徵者的公司順便篩掉也好George2018-05-08除非你找了很久都沒下落,再考慮不主動說Related Posts台調查:外商平均月薪57K 與本土企業差距台灣三美&致茂電子面試確定offer後 才告知試用不給勞健保求職需提供薪資單&授權書?職業生涯起點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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