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公司突然打電話給我,說因為感覺我好像無法配合加班,
產能太少所以希望我不用去上班了,實際上從到公司至今也只有大概三天到
五天左右六點下班,其他都超過八點下班。現在卻用這個理由在即將滿一個月(只剩
一個禮拜)前fire我,感覺有點故意。
公司的員工規章上寫上班時間上午九點到下午六點(有叫我們在上面簽名),
但卻一直凹員工上到八點,沒加班費,以不加班就離職來威脅員工。
薪水公司10號才會發,明天要去公司收拾東西,有什麼是我可以留下來之後比對薪資存證
有用的做法嗎?
如果我要求公司影印打卡紀錄給我對之後有用嗎?
如果我六月一日開始上班,上到22號,公司六月24日打電話fire我,薪資一個月24000,隔週休,
星期六六點過後才能走,這樣給薪至少要多少才合理??
明天就要去公司了,希望大家給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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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能太少所以希望我不用去上班了,實際上從到公司至今也只有大概三天到
五天左右六點下班,其他都超過八點下班。現在卻用這個理由在即將滿一個月(只剩
一個禮拜)前fire我,感覺有點故意。
公司的員工規章上寫上班時間上午九點到下午六點(有叫我們在上面簽名),
但卻一直凹員工上到八點,沒加班費,以不加班就離職來威脅員工。
薪水公司10號才會發,明天要去公司收拾東西,有什麼是我可以留下來之後比對薪資存證
有用的做法嗎?
如果我要求公司影印打卡紀錄給我對之後有用嗎?
如果我六月一日開始上班,上到22號,公司六月24日打電話fire我,薪資一個月24000,隔週休,
星期六六點過後才能走,這樣給薪至少要多少才合理??
明天就要去公司了,希望大家給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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