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必須要簽約...但沒有任何簽約金= =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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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在桃園地區的醫院做行政人員

但該醫院有個規定

適用期滿3個月後要簽兩年約

如果兩年內要離職的話要罰款1個月的薪資

其中還有服裝費用等的罰款...族繁不及備載...

而即便要簽約,醫院也不給簽約金

完全就不顧員工的權利

雖然說在該醫院做行政人員是很穩定

但據說薪水也是很穩定地...不會變動= =

所以我們在討論的是如果兩年內有其它好的工作機會時

不想要吃虧付違約金時要如何脫手

是要向勞工局告發呢?還是有其它的建議呢?

個人是覺得醫院很無良,想要提早揭露給媒體或是主管機關...不然對員工真的太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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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2-05-29
就不要做阿 沒簽約金
Hardy avatarHardy2012-06-02
醫院本來就這樣~你可以不簽啊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6-06
請問哪一家有給簽約金的?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6-07
真是奴性堅強的鄉民
Dinah avatarDinah2012-06-07
有人拿刀子架在你女友身上叫她簽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6-09
除非這個工作的待遇都比其他的好 不然勸你不要簽 免得想走
時走不了 我目前就是這個囧境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6-13
會簽約但是沒有年新百萬的幾乎都爛缺....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6-18
推樓上....有些甚至還是高風險高危險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