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份工作為責任制,小組數人共同分攤一項任務,
A同事超認真、效率超高,每天完成10個單位工作量,
其他同事每天完成4-5個單位的工作量,
因這當中有些人上班放空摸魚,有些人認真但能力不足,
所以大家幾乎每天都留下來加班到八九點,因為正在趕件,
A同事常常都準時下班,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工作量是他人的兩倍,
而且自己分內的進度都超前,為何不能準時下班。
想請問大家覺得若你是A同事的組員會怎麼想?
(1) A同事能力強更應留下來多作一些,畢竟小組正在趕工
(2) A同事不但把分內工作做完,還超前進度,所以準時下班合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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