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出辭呈了,但上頭遲遲不批准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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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目前小妹的工作在高雄某間不動產實業有限公司做人事行政總務助理
偶爾要支援會計部門。
但因為公司福利制度不完善,又加上公司有裁員的動作
(因老闆直接問特助怎麼會沒有我的辭呈)
於是小妹提出辭呈了。
但現在問題來了,由於我們出納是比我早一天提出辭呈;
而公司到現在已過了3.4天了,上頭一直都沒動作。
離職我有先知會老闆與老闆娘了,跟他們說我到月底。
現在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們遲遲不批准,我做到月底後就走。
這樣會不會影響我之後找工作咧?

因我不太會排版,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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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2-14
按勞基法走,上面說幾天你就提出幾天後走
Zanna avatarZanna2014-02-15
不會影響
Emma avatarEmma2014-02-16
離職不用批准...
Jack avatarJack2014-02-19
時間到就走!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2-23
記得寄封mail留檔當證據
David avatarDavid2014-02-28
email有證據就好了 你管他準不準阿
Ina avatarIna2014-03-01
k大與F大的意思是不是說:我把給台北人士的MAIL,轉寄
到我自己私人的信箱咧?
Kyle avatarKyle2014-03-02
S大,依勞基法規定是滿一年要在10天前提出,我已提了。
Necoo avatarNecoo2014-03-06
現在我跟出納都害怕它們不准然後我們走了又給我們扣錢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3-08
扣你錢就去勞工局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