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妝model - 面試
By Susan
at 2017-08-06T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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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工作日期:8/9(三)
排班方式:擇一時段
每日工作時間:8:30-11:30 or 13:30-15:30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000元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日結束後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台北市延平北路三段25-3號2樓
勞務內容︰韓國明星彩妝師示範彩妝model 需著婚紗 自備高跟鞋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VIVID
單位地址:https://www.facebook.com/kbride.kr/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石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
通知方式:E-mail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備 註:請將照片及資料mail至信箱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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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工作日期:8/9(三)
排班方式:擇一時段
每日工作時間:8:30-11:30 or 13:30-15:30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000元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日結束後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台北市延平北路三段25-3號2樓
勞務內容︰韓國明星彩妝師示範彩妝model 需著婚紗 自備高跟鞋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VI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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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石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
通知方式:E-mail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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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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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17-08-09T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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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ith
at 2017-08-10T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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