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不同公司 派駐同個單位 經歷應拆或併? - 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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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格式僅供參考,可依個人需求喜好填寫。
小提醒:此為公開看板,建議可將個資予以馬賽克。
-----------------------------以上說明可按ctrl+y刪除----------------------------

個人學經歷背景:本身是讀資訊類科系,目前也都走相關行業。

欲應徵之職務:MIS 工程師

自傳履歷內容:

因本身有多年工作經驗 但都是駐點性質並派駐在同一個公家單位

但因為公家單位的外包駐點都是一年一標

因此隔年不一定會標到同公司(廠商)

在履歷上 應該要怎麼寫?各位建議合併嗎?是否會很奇怪?

應該要拆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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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AAA
任職期間:105/1~106/1 (1年)

公司名稱:BBB
任職期間:106/1~107/1 (1年)

公司名稱:CCC
任職期間:107/1~108/3 (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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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合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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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AAA、BBB、CCC
任職期間:105/1~108/3 (3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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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是人力銀行的制式履歷表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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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9-10-22
直接寫該公家單位呢?附註是約聘這樣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10-26
直接寫該單位
Hedda avatarHedda2019-10-29
另外我待的地方好像都萬年同一家廠商 你那邊好不穩定
Emily avatarEmily2019-11-01
拆開
Megan avatarMegan2019-11-04
直接寫公家單位(3年),然後下面工作內容欄分時間寫派駐ABC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