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關於非自願離職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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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KcOZ_7L ]

作者: HuiRin (Amber)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問題] 急~~~關於離職問題
時間: Tue Dec 23 23:23:40 2014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簡單的講一下來龍去脈~請大家給我建議

我在現在這間公司目前23天,剛開始面試時跟我開27(昨天變成我要求的!!!!!!!

五天後叫我要開發客人,否則最多扣4000

之後我沒有出去開發,因為店裡都有約客人

所以就留在店裡幫忙

昨天他跟我談 ( 給我兩個選擇

一個是維持27 但要把要開發的人數補到

另一個是底薪2w 多做有多抽,就不用開發

我說我想一下今天再回他

結果昨天晚上就傳line給我說叫我不用去了

我問離職原因,他說覺得我聰明伶俐什麼的,去別的地方會更好這類的

後來我回他這不構成離職原因,他說既然已無心就各做各的,

免得我看到他也煩 (是他煩吧)

今天我一樣去公司,他又在講

我跟他說到月底,不然讓我簽非自願離職,給我全薪,我就立刻走

他說這部分我不會跟你那個,後面沒有講!!!!!! (然後就出去了!!!!!)

(以上這對話我有錄音起來)

再來就是剛剛九點多時

他line問我說上班可以一直用手機嗎 ( 我只有在空檔時才會用而已

然後說既然無心明天就不要去上班,後來又直接叫我明天不要去

他們要上課,因為他們是有付費請人上課的

說我明天去不會給我薪水,還要跟我收上課費1500

( 這些都是用line的,但我都沒有已讀他,

想說明天去公司在跟他說我很早就睡了所以都沒有看到 )

重點是,我完全沒有說我要離職,從頭到尾都是他要我走的!!!!!!

覺得擺明就是不要給我全薪跟讓我簽非自願!!!!!!!!!


想問大家這樣要怎麼做比較好

然後我已經採取的動作

1. 已錄音他跟我講的話

2. 他line的內容全部存檔

3. 拍店內環境,名片

4. 查有無團保 ( 確定是沒有

5. 明天要去勞工局問了

請問有經驗的人還需要再補什麼措施嗎

以及跟他談時要小心什麼不要講 (因為我一定會錄音

謝謝大家

第一次遇到,腦袋真的很亂

同事朋友都在幫我

明天還要鼓起勇氣去面對老妖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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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4-12-26
記得你的打卡紀錄!!!
一定要拍照跟影印
Emma avatarEmma2014-12-28
直接告了,哪有人用這麼瞎的理由趕人走的
Ula avatarUla2014-12-30
line要留著 然後去請勞工局開協調會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1-01
在店裡講的話,你只是被巴假的
而且不要在氣頭上或是被挑撥到氣上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1-04
一定會被拿出來復誦打你的 所以不要講多餘的話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1-05
找勞工局?
Adele avatarAdele2015-01-07
我以為未滿三個月本來就不必有預告期?有問題的是給
薪更動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1-11
現在沒有試用期了,一進公司就是正職了,還是會有預告期
吧?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1-16
不滿3個月沒預告期 遣散費約1000吧 浪費時間
Necoo avatarNecoo2015-01-17
「試用期不支薪」才是違法,實際上部分公司試用期仍
存在,部分與正職有差異的點在於薪水差異這樣,工作
未滿三個月之下,資方應不必提早預告,詳見勞基法第1
6條,以上解釋如有錯誤還請指正。
Kyle avatarKyle2015-01-18
*勞基法第16條 全國法規可查詢。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1-23
內文最有爭議的應該是給薪談好後又不當異動,解雇的
部分我認為沒問題。
Sarah avatarSarah2015-01-27
樓上,第16條是雇主依第11、13條但書終止契約時的預告期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1-27
團保跟勞保又不一樣,是團保還是勞保?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1-27
加油,希望有好結果
Necoo avatarNecoo2015-01-29
記已無心,就厚系,告死他,加油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2-03
坦白講 試用期內資方是可以解雇的 x公司就別待了
Leila avatarLeila2015-02-04
老闆真蠢...錢給你後立刻開除,完全合乎勞基法
Iris avatarIris2015-02-04
還鬼扯一堆理由,還要收上課費用? 合法變成違法...
Ethan avatarEthan2015-02-06
沒有試用期規定,但是"試用期完全合法"
法律沒有規定的事,那就是合法
Iris avatarIris2015-02-11
他叫你不要去 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只是你工作多久就該給
多少 你想凹做到月底這想法 我不太能理解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2-14
就知道你不適合了 老闆可以給你23天的薪水 然後叫你滾
Jacob avatarJacob2015-02-16
我是老闆 當然也不會讓你做到月底 我幹嘛多付你7天錢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2-19
我建議這種公司就別待了 拿了23天的薪水就快走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2-24
才23天,錢拿了快找新工作,別浪費時間
這麼短的經歷,有沒有那張非自願根本不重要,自己想個好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3-01
理由解釋一下就好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3-03
你還沒領到錢 又不知到有沒有少
Joe avatarJoe2015-03-07
他資遣你沒有問題,但是他必須於你離職日前十日通報勞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3-11
工局,至於你願不願意那十天請假跟老闆好來好去,就看
Steve avatarSteve2015-03-15
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