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想請問這樣簽訂的合約 是否違法? - 職場Elizabeth · 2016-05-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板友、前輩大家好 小弟的朋友最近在桃園找到一間公司 一進去就被告知三個月試用期並要求簽署以下合約 http://imgur.com/a/O5Wcp 他傳給小弟看之後,小弟總覺得有哪邊怪怪的 EX: 試用期未滿七天不給薪 --> 勞基法似乎規定無試用期 未滿一個月給半薪 --> 勞基法不是規定做一天給一天錢? 且全薪26K 這樣不是違反最低工資嗎? 因為小弟這方面不太懂,所以無法給朋友建議 能否請板上的前輩教小弟該如何給他建議? 謝謝大家 -- 職場All CommentsAndy2016-05-06不用建議、不要簽、不要去Kumar2016-05-10如果不是很care這份工作,直接掉頭走人Gilbert2016-05-10不是很care 我是跟他說他已經做七天了 去把錢要回來!!Charlie2016-05-13再補規定.. http://imgur.com/IrdhAluKumar2016-05-14試用期離職 要七天前預告......orzSkylar DavisLinda2016-05-18不用簽,cc給勞動部Frederic2016-05-19公佈公司名並快跑Callum2016-05-20做一天工付一天錢,而且競業禁止沒付錢也無效Ula2016-05-23兩條都違法吧,可以檢舉John2016-05-26向勞工局檢舉,七天的工資要得回來Freda2016-05-27這種合約跟現行法規牴觸,根本無效,簽跟沒簽一樣Related Posts人少算是福利嗎?想進入FMCG產業怎麼合法請人離開呢?試用期算年資嗎?怎麼合法請人離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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