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要簽他嘛ˊˋ - 離職
By Eartha
at 2010-07-01T11:20
at 2010-07-01T11:2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idler0939 (峰)》之銘言:
: 我朋友最近去面試了一個工作
: 我在替他問^^
: --------------------------------------------------------
: 職務當然就是KEY KEY資料 建建檔 協助其他職員
: 然後他們就說要率取他這樣
: 可是拿了個人資料給他填
: 首先就是要兩個保人提出在職證明
A:這個應該不是保人,應該只是推薦人之類的,我第一次看過需要別人的在職證明
,也有可能是你朋友在履歷表上有寫推薦人的單位,而雇主只是要求證。
但是
也不要造成推薦人困擾,如果可以的話是否用服務證件影本替代。
: 本來我對這個制度覺得很不舒服
: 可是跟朋友聊完天之後發現,這好像是正常的?
: 還有一條說,要同意公司把他調到其他職務??
: 這也是正常的嗎
A;這當然正常,你朋友不會永遠想做這個工作吧,那~~~改天如果要
調升呢?例如課員調升課長?難道也拒絕。
另外
工作輪調在人力資源運用中是很常見的。
: 不過再來就是還有一張切結書 他不知道該不該簽哪~~~
: 條文內容大概是醬的~
: 就是如果我他人任職他們公司沒有滿三個月
: 因為個人因素請辭或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分者
: 因為個人因素請辭或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分者
: 需支付他們公司培訓新人的教育訓練補償金
: 金額新台幣*****元整 (沒錯~是五位數)
: 快要是一個便宜的LV包了 :(
A;這是一個很常見的違約的處理
違約金多少合理並無一定的標準
但是與薪資應成對價關係
一般一年契約若約未滿而離職,假設月薪三萬賠償一個月薪資,尚屬合理
但是月薪三萬若要賠三百萬~~你說呢??
另外
比較少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份」而要違約金,不過也不是不合理,你如果
違反勞基法規定,例如暴力恐嚇雇主,而遭免職,要違約金也不是不合理。
: 雖然後面還加了一句,如果離職前,累積的薪資沒有達上述需支付的錢
: 只要用累積實領金額補償就可以了
A;合理
: 雖然說打電話去,說那是是佣於業務的條款,可是還是要我女朋友簽下去
: 各位覺得該簽嗎
: 薪水還ok 有兩萬五 9:00~18:30 月休六天
: 可是他本人因為是個新鮮畢業生 沒什麼經驗
: 很怕被騙
: 可是朋友幫他查過,這是一間上櫃公司
: 而且它還上過經濟日報電子版 的版面呢
: 於是我想請問板上的大家,那他要簽嗎
: 還是說 簽了根本就沒法律效力??
A;簽了怎麼會無效力,除非條文違法且有違公序良俗,你朋友滿二十歲吧
: 因為我爬文說 有些人說簽了之後沒有法律效力?
: 所以想請問板上的高手們看完的意見呢?
--
: 我朋友最近去面試了一個工作
: 我在替他問^^
: --------------------------------------------------------
: 職務當然就是KEY KEY資料 建建檔 協助其他職員
: 然後他們就說要率取他這樣
: 可是拿了個人資料給他填
: 首先就是要兩個保人提出在職證明
A:這個應該不是保人,應該只是推薦人之類的,我第一次看過需要別人的在職證明
,也有可能是你朋友在履歷表上有寫推薦人的單位,而雇主只是要求證。
但是
也不要造成推薦人困擾,如果可以的話是否用服務證件影本替代。
: 本來我對這個制度覺得很不舒服
: 可是跟朋友聊完天之後發現,這好像是正常的?
: 還有一條說,要同意公司把他調到其他職務??
: 這也是正常的嗎
A;這當然正常,你朋友不會永遠想做這個工作吧,那~~~改天如果要
調升呢?例如課員調升課長?難道也拒絕。
另外
工作輪調在人力資源運用中是很常見的。
: 不過再來就是還有一張切結書 他不知道該不該簽哪~~~
: 條文內容大概是醬的~
: 就是如果我他人任職他們公司沒有滿三個月
: 因為個人因素請辭或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分者
: 因為個人因素請辭或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分者
: 需支付他們公司培訓新人的教育訓練補償金
: 金額新台幣*****元整 (沒錯~是五位數)
: 快要是一個便宜的LV包了 :(
A;這是一個很常見的違約的處理
違約金多少合理並無一定的標準
但是與薪資應成對價關係
一般一年契約若約未滿而離職,假設月薪三萬賠償一個月薪資,尚屬合理
但是月薪三萬若要賠三百萬~~你說呢??
另外
比較少因「違反規定遭免職處份」而要違約金,不過也不是不合理,你如果
違反勞基法規定,例如暴力恐嚇雇主,而遭免職,要違約金也不是不合理。
: 雖然後面還加了一句,如果離職前,累積的薪資沒有達上述需支付的錢
: 只要用累積實領金額補償就可以了
A;合理
: 雖然說打電話去,說那是是佣於業務的條款,可是還是要我女朋友簽下去
: 各位覺得該簽嗎
: 薪水還ok 有兩萬五 9:00~18:30 月休六天
: 可是他本人因為是個新鮮畢業生 沒什麼經驗
: 很怕被騙
: 可是朋友幫他查過,這是一間上櫃公司
: 而且它還上過經濟日報電子版 的版面呢
: 於是我想請問板上的大家,那他要簽嗎
: 還是說 簽了根本就沒法律效力??
A;簽了怎麼會無效力,除非條文違法且有違公序良俗,你朋友滿二十歲吧
: 因為我爬文說 有些人說簽了之後沒有法律效力?
: 所以想請問板上的高手們看完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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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Ophelia
at 2010-07-01T20:49
at 2010-07-01T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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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內容太長
所以把先前上知識+的問題網址先PO上
麻煩各位先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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