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月薪變日薪亦產假不給薪之合法性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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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nlom (牛牛)》之銘言:
: 請問:
: 內人的公司得知懷孕後即通知要將原月薪變更為日薪$900元(8小時)
: 談論時另外詢問老闆產假問題,老闆明確告知產假時不會給薪,因屬日薪制
: 依上述文字得到疑問:
: 產假,是否有硬性規定公司必需給付勞工分娩期間的薪資?其法令條文為何?
: ※薪資的部份就不討論了,明顯違法,目前只想知道產假給薪的部份,因為懷孕面試始終
: 都是浪費時間,所以就叫內人先別浪費時間跟體力去找新工作,叫她休息又不要,這才是
: 令我頭疼的地方。
: 再麻煩各位前輩幫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豬,養肥再殺

把你老婆餵好一點,然後找個理由分娩前兩周受個傷,等小孩出生再請產假。

請滿兩個月以後再延四個月照個小孩。

只要對方敢靠北、藉故提開革,就是送奶粉錢給你。

啥理由都是狡賴開除孕婦到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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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9-06-05
不是很了解,找理由受傷是為什麼?!
Yuri avatarYuri2019-06-09
又是孕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