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惡離嗎?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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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邊上班,邊找工作,過著騎驢找馬的日子,
前天收到一個還不錯的工作的offer,
可是要求我4/26上班,
我在目前的公司任職尚未滿一年,
所以依勞基法應離職前10天提出,
可是今天已經14號,明天我請假,
後天16號,照日曆算做到25日是有滿10天沒錯,
可是25是星期日,我們公司有規定不可假日為離職日,
所以...算到23我只有前八天,
我想…主管一定不會準的吧!
因為未滿一年,也沒有特休可以休,
所以看起來只能惡離了,(就是不顧有現在的公司有沒有找到人都直接離職)
但又覺得這樣好不仁不義哦!
其實現在的公司主管對我沒有很差,
所以讓我很爭扎,
想請問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1.放棄新工作,繼續找…
2.不顧一切的惡離
3.請給我更好的建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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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0-04-19
先兩邊喬喬看 不行再打算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4-23
橋看看吧!不足的看可不可以有空再幫忙
Delia avatarDelia2010-04-26
電話給新的工作,討論延後報到~
Steve avatarSteve2010-04-28
新公司不願意讓我延後,因為他們報到有固定的日子
今天跟舊公司說了,果真如我所料拿勞基法來壓我
唉~好煩呀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4-30
我覺得你好好和現任主管溝通吧 或許他會願意放你走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5-02
可以請她直接扣薪曠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