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後使用特休假和國定假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目前有離職的想法
公司排假規定是一個禮拜休兩天
一月的五天國定假日可以挪到別的月份使用
目前剩三天
國定假日和三天特休未使用

假如我3/2提離職
3/12是離職日
扣除3/2-3/12的正常休假日
其他剩餘的上班日可以直接跟主管說
使用剩餘的國定假和三天特休假嗎?
變成3/2-3/12都是休假的
但實際離職日是3/12

請問這樣是可以被同意的嗎?
有符合勞基法嗎?

--

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23-01-31
理論上是可以
Ida avatarIda2023-02-02
符合勞基法 但實際上要配合貴部門人力安排
Mary avatarMary2023-02-03
國定假也是由勞工指定休假嗎?
Xanthe avatarXanthe2023-02-02
其實就是看公司是否同意
Necoo avatarNecoo2023-02-03
可以吧,我第一份工作辭職時就是這樣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3-02-02
???這樣有時間交接嗎
Iris avatarIris2023-02-03
先休完再提離職啊
Connor avatarConnor2023-02-02
離職預告只要十天的年資是要交接什麼?一天把該還的東西
列清單歸還後簽名就結束了吧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3-02-03
可以啊,我之前要提早一個月前提離職,提完~離職
當天,都在請特
休(特休累計22天),被交接的人還不想學….
Zora avatarZora2023-02-02
特休是滿週年就能休完,所以正常情況下應該可以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3-02-03
基本上可以,但還是跟公司談好比較好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3-02-02
特休假本來就是自己有權利決定,但還是建議做好工作交接。
Olga avatarOlga2023-02-03
交接完就休啊,真不想去公司的話,事假也請
Olga avatarOlga2023-02-02
又不是每個工作都需要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