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人試用期中,再面試是否要告知有工作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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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如題。

我是新鮮人,
目前剛得到第一份工作(到職快三星期),
日前接到一間工作內容與我中長遠職涯規劃高度相符的面試通知,
也順利約好面試時間。

想請問:

1. 面試時是否應“主動”告知正在其他公司工作?

2. (承1.)
我目前的工作性質與要面試的公司有重疊部分,
因為覺得新鮮人想要盡可能拿出與職缺內容的相關經歷說服面試主管,
所以有點煩惱該怎麼說出有一點點點點相關經驗?
還是說乾脆不要說目前有工作,放棄這段一點點點點的經歷?

3. (承1.及2.)
若面試主管知道我正在其他公司工作,是否會有扣分效果?


以上,先謝謝板友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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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10-23
三個禮拜沒人會當你有經驗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10-26
以人資角度是扣分,單位主管不ㄧ定,建議不要說
Megan avatarMegan2015-10-27
不要說
Ursula avatarUrsula2015-10-31
想請問,如果不說,順利面試到下一間,報到會要求勞健保
轉出,要如何應對(可以交上上間的嗎?)
Susan avatarSusan2015-11-04
不說不代表要你說謊。你不說只是代表這段經歷沒有說
Queena avatarQueena2015-11-07
的價值。
Queena avatarQueena2015-11-10
說在實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