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年制特休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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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在104/6/1到職,公司以曆年制計算特休,105/6/1後有3.5天假可請

依我的理解,今年106年特休計算方式應為7*6/12+10*6/12=8.5天
但今年,我卻只有7天

致電人資訊問計算方式,得到:我們就是以曆年制計算,絕對符合勞基法。的答案,並詢
問我為何要知道計算方式,有什麼目的

而主管也在隔天「關切」我為何要詢問特休假,並表示公司規定符合法律,該給的不會少


這件事在主管關切後我暫時不再向公司爭論,但還是覺得不合理

想請問:
1. 是否我的公司真的是合法的?該不會有另外的計算方式?

2. 要是公司持續鬼打牆,是否可以檢舉,檢舉真的有用嗎?有沒有人可以分享經驗

3. 我預計6/30離職,請問離職前我能夠請的特休是?
(1) 7減已用掉天數
(2) 5天
(3) 10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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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3-23
我的理解,歷年制以當年1/1算年資,所以你今年年資約1.5
Noah avatarNoah2017-03-26
年,所以公司給七天沒錯,休假的話是七天都可以全休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3-28
合法 離職可拿7-3.5+10天
Linda avatarLinda2017-03-28
你今年只拿到7天 只是調配問題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4-02
有任何意見歡迎寫信給行政院 http://0rz.tw/2wknD
Lydia avatarLydia2017-04-04
歷年制是從你到職日期算吧 週年才是1/1?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4-06
像我們公司週年制 我去年10月到職 今年1/1開始有10
天特休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4-09
更正 歷年制才是1/1!
Puput avatarPuput2017-04-10
不合法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4-11
曆年制公司又有不同給法 這是其中一種 但這會造成晚給假
Noah avatarNoah2017-04-15
合理的作法正是你算的 依比例給8.5天才是對的
Adele avatarAdele2017-04-20
昨天公告的施行細則 認可的曆年制算法 就是依比例分段給
Kumar avatarKumar2017-04-23
對了 6/1到職分子分段應該是x5跟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