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職場前輩
我在八月底的時候剛結束在職訓局的受訓課程
本身是學設計領域
原先是希望可以進入設計公司
因為設計領域會希望能夠進入純設計公司
比較有機會接觸多方面的產業客戶
作品也會更多元、累積經驗
當時有應徵一家台灣滿知名的烘焙業
職缺是設計人員
那間公司找我面試了兩次
一次是跟裡面的資深設計
第二次才是跟主管面試
但後來我面試上了一間在業界也頗具知名度的設計公司
就婉拒掉這間烘焙公司的聘用了
(原本是想說如果設計公司沒上就去這間烘焙公司上班,
結果在設計公司上了三天班後就接到聘用通知@@")
結果在設計公司只待了一個月
就因為經驗不足、工作無法跟上
被公司資遣了 T T
這幾天在人力銀行又看到當初面試的那間烘焙公司在徵人
這種情況下適合再次應徵嗎?
感覺不太好意思
如果再次面試被問到說為什麼又來
應該如何應答會比較周全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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