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網友們,有關離職的一些小問題:
重點是跟主管處不合,預計明年初領完年終後就要走人了,
但是該在怎麼樣的情況之才,有機會可以領到遣散費?
假設在已經找好下一個工作的前題下
a. 找機會在某次meeting中,把我這幾年所受到鳥氣發洩回去,讓他把我fire,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被fire,是否可以領到遣散費?
b. 其實公司最近狀況也不好,面臨到要裁員的狀況,
原則上各部門需裁考績最後5%的人員,
如果說我自己坦白跟主管說我自願當那5%的裁員名單,
主管會不會讓我領遣散費?(不過前題是我跟主管處不好)
c. 像這種自己想走還想領遺散費的問題很可恥,不值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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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跟主管處不合,預計明年初領完年終後就要走人了,
但是該在怎麼樣的情況之才,有機會可以領到遣散費?
假設在已經找好下一個工作的前題下
a. 找機會在某次meeting中,把我這幾年所受到鳥氣發洩回去,讓他把我fire,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被fire,是否可以領到遣散費?
b. 其實公司最近狀況也不好,面臨到要裁員的狀況,
原則上各部門需裁考績最後5%的人員,
如果說我自己坦白跟主管說我自願當那5%的裁員名單,
主管會不會讓我領遣散費?(不過前題是我跟主管處不好)
c. 像這種自己想走還想領遺散費的問題很可恥,不值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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