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一個案例
某位仁兄在金融海嘯時想跳槽
故意擺爛讓老闆fire
理由是,那時候不管什麼原因,很多人都會認為是公司撐不下去開始資遣
所以不怕留下汙點
順利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後
馬上到陸資公司上班(上班地點在台灣),薪水一部分是人民幣
因為這家公司在台灣沒登記,所以也可假裝沒工作申請失業補助
收入大增 (加上後來人民幣升值就更可觀了)
不知道板友們對這總做法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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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仁兄在金融海嘯時想跳槽
故意擺爛讓老闆fire
理由是,那時候不管什麼原因,很多人都會認為是公司撐不下去開始資遣
所以不怕留下汙點
順利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後
馬上到陸資公司上班(上班地點在台灣),薪水一部分是人民幣
因為這家公司在台灣沒登記,所以也可假裝沒工作申請失業補助
收入大增 (加上後來人民幣升值就更可觀了)
不知道板友們對這總做法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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