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island專利事務所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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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拿到該公司商標專員offer,也附帶收到一份聘用契約書,裡面內容提到綁約兩年年
限,不續約時須於兩年到期前兩個月提出,否則視同延續兩年條款,另外還有一條競業條
款於離職兩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及業務,最後一點簽屬合約同時代表同意放棄先訴抗辯
權,想請問該職業的未來發展性值得這樣的條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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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9-22
爛公司才會寫一堆有的沒的條款 不要簽 不要去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9-24
基本上專利商標程序哪邊也跳不出去,你可以到智財局看看報告
台灣業務量是上升還下降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9-28
x島這麼機車,換別家吧,x島薪水不高…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9-29
聖?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0-02
競業條款聽說要有對應補償金 不然簽了也無效吧